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除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外,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或應退稅款。 由于在上年末,對于“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是在會計利潤基礎上簡單調整后計提的,其結果與匯算結果可能存在不一致。因此,匯算清繳后企業多數情況下是需要進行賬務調整。 一、賬務調整前先分清自己企業適用的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 進行賬務調整,我們必須先分清楚自己企業適用的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是什么,否則就會出現“張冠李戴”的笑話。 目前企業適用的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有三類,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前,必須在《A000000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中選擇企業適用的“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截圖如下: 根據該表的填報說明,107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類型代碼表如下: 本文主要討論企業的賬務處理,對于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匯算清繳后的賬務調整暫不涉及。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涉及的賬務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