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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于申報第七批稅收試點物流企業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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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于申報第七批稅收試點物流企業的通知2011-02-19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各有關物流企業: 2005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稅務總局先后確認了六批試點物流企業。目前,北京已有47家物流企業納入試點范圍,享受營業稅差額納稅政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推薦第七批稅收試點物流企業的通知》要求,現開展第七批稅收試點物流企業推薦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條件 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關于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中關于物流企業的定義;具有運輸、倉儲等外包的經營業務;2010年營業稅及附加實際繳納額不低于100萬元;具有自開票納稅人資格;無不良納稅記錄。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于2011年2月27日前將申報材料《稅收試點物流企業申報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及電子版報送至市商務委物流發展處或北京物流協會。 (二)市商務委物流發展處初步審核申報材料并匯總,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備選企業名單,送國家稅務總局確認。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企業要按照附件要求填報,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附件填寫要翔實簡潔,能清楚地反映企業情況,對于不認真填寫的企業將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北京市商務委員會物流發展處 卓海靜 電話/傳真:85163177 E-mail:zhj@bjcoc.gov.cn 聯系人:北京物流協會 黃少陽 電話/傳真:63435428 E-mail:bjwlxh@sina.com 附件:稅收試點物流企業申報表 下載: doc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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