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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07]406號 關于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企業2006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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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企業2006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的通知[全文失效] 國稅函[2007]406號 2007-04-04 北京、天津、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省(市)國家稅務局,大連、青島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現將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屬企業提取2006年度總機構管理費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總機構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7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總機構提取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辦法的補充通知》(國稅函[1999]13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總機構提取管理費稅前扣除審批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5]115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同意該公司2006年度向所屬企業提取7356萬元的總機構管理費。其所屬企業按規定標準上交的管理費(詳見附件),準予在稅前扣除;超過規定標準上交的管理費,應進行納稅調整。該公司提取的管理費年終如有結余,應并入該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稅務總局上述三個文件的規定,在該公司及其所屬企業進行年終納稅申報時,對其總機構管理費的提取、使用、稅前扣除等有關事項進行嚴格審核和管理。 附件: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企業2006年度總機構管理費扣除標準序號 企業名稱 金額(萬元) 所在地 1 中國外運山東有限公司 350 山東省青島市 2 青島中外運物流有限公司 800 山東省青島市 3 山東中外運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1250 山東省青島市 4 中國外運山東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300 山東省威海市 5 中國外運陸橋運輸有限公司 200 江蘇省連云港市 6 上海中外運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500 上海市 7 江蘇中外運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 150 江蘇省蘇州市 8 江蘇中外運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100 江蘇省南通市 9 江蘇中外運有限公司張家港分公司 150 江蘇省張家港市 10 中國外運天津有限公司 500 天津市 11 中國外運廣東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100 廣東省中山市 12 廣東中外運東江倉碼有限公司 350 廣東省廣州市 13 廣東中外運黃埔倉碼有限公司 600 廣東省廣州市 14 深圳中外運物流有限公司 500 廣東省深圳市 15 深圳中外運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300 廣東省深圳市 16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設備運輸分公司 806 北京市 17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展品運輸分公司 50 北京市 18 中國外運遼寧有限公司 100 遼寧省大連市 19 遼寧中外運船務代理有限公司 250 遼寧省大連市 合 計 7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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