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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房屋的二次裝修費應如何列支?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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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內容:企業房屋的二次裝修費應如何列支? 回復內容: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修理,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一) 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 (二) 經過修理后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二年以上; (三) 經過修理后的固定資產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裝修、裝潢費用如屬于上述“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的,可在固定資產科目下增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按照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通過計提折舊的形式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2007年度按上述規定執行,2007年以前已按原規定處理的不再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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