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11年重點企業發票使用情況檢查中發現發票違法問題較為嚴重的情況,通知要求,2012年各地稅務機關要繼續對金融、保險、廣告、餐飲娛樂、藥品與醫療器材、房地產與建筑安裝等行業開展發票使用情況的重點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選取發票違法犯罪問題較為嚴重的其他行業開展重點檢查。在選定的行業中,要確定部分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涉嫌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要及時立案,集中力量查深查透。同時,要繼續做好違法受票企業的指令性檢查工作。
據了解,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的檢查一直是稅收檢查的必查步驟和必查項目,稅務機關今年對納稅人非法開具、取得等使用虛假發票行為的查處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將重點稽核發票和業務的真實性,全面檢查納稅人是否存在未按規定開具發票、開具假發票或虛開發票以及利用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憑證列支成本費用等行為。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繼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假發票“賣方市場”的整治工作,對制售假發票犯罪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配合公安機關采取有效措施打源頭、端窩點,聯合查辦一批發票犯罪大要案件,確保重點地區發票違法犯罪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同時,配合通信管理等部門,進一步完善發票違法信息治理分工協作機制,做好對發票違法信息的舉報受理、線索收集及治理工作。
據了解,2011年各地稅務機關高度重視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假發票“賣方市場”整治,同時認真開展虛假發票“買方市場”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發票監督管理,進一步做好發票有關宣傳教育工作。全年共查處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案件近9萬件,其中配合公安機關查處發票犯罪案件5107件,查獲各類非法發票3.5億余份。同時,各地稅務機關共查處違法受票企業8萬余家,查補稅收收入71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