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涉稅信息交互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稅收征收管理,維護稅收公平,優化納稅服務,進一步做好我市涉稅信息交互工作,充分發揮政府各部門職能優勢,促進經濟與稅收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稅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145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實施辦法所稱的涉稅信息交互工作,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人民政府、稅務機關以及有關部門、單位根據經濟和稅收管理的特點和要求,所采取的涉稅(費)信息傳遞、交互、使用等活動的總稱。
第三條各縣(市、區)要根據本實施辦法,加強對本地區涉稅信息交互及稅收協助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涉稅信息交互及稅收協助措施。
市本級的涉稅信息交互及稅收協助工作由溫州市稅收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負責組織落實。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涉稅信息交互及稅收協助日常具體工作。
涉稅信息交互及稅收協助工作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第二章涉稅信息交互
第四條市政府建立和完善稅收保障信息系統,建立覆蓋市本級和縣(市、區)兩級,連接各部門、各單位和財政部門、國稅、地稅機關間的涉稅信息交互平臺。涉稅信息交互平臺由溫州市稅收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牽頭建立。
各縣(市、區)應積極運用涉稅信息交互平臺,推進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和財政部門、國稅、地稅機關間涉稅信息的互聯互通。
第五條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確定的信息格式、內容和時限要求提供相關涉稅信息。當期未產生信息的,應實行零傳遞。
涉稅信息資料的格式、內容和時限由稅務機關與有關部門或單位協商確定。
第六條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本辦法明確專人對口聯系,按時交互涉稅信息,不得推諉。
第七條稅務機關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稅收管理工作要求及相關部門、單位工作職責和管理方式的變化,適時調整或增加涉稅信息交互的部門、單位,并及時與有關部門或單位協商確定涉稅信息的內容和種類,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予以支持。
第八條稅務機關應當加強信息比對,提高對涉稅信息的深度挖掘和綜合分析能力,全面提升第三方信息利用水平。
第九條有關部門和單位因工作所需要求共享、查詢稅收征收信息的,稅務機關應按規定提供相關信息,實現信息共享。
第十條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的涉稅信息,稅務機關應當妥善保存和管理,不得用于稅收征收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經提供部門和單位同意,稅務機關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稅務機關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使用和保管稅務機關按規定提供的稅收征管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擅自向社會公開或向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提供稅收征管信息。
第三章稅收執法協助
第十一條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依法協助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征管工作,并落實職能機構和人員負責協助稅收執法工作。
(一)人民法院對稅務機關依法提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時,人民法院應予執行;人民法院應積極協助保障稅收優先權的有效行使。
(二)公安部門對稅務機關提請報備為法定不準出境人員的欠繳稅款納稅人或其法人代表,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并將其申請情況告知稅務機關。對已按規定結清阻止出境時欠繳全部稅款、滯納金或向稅務機關提供相當全部欠繳稅款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應及時向公安部門撤銷報備;公安部門對稅務機關稅收控管和查辦涉稅案件需要協助查詢納稅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員身份證明、暫住人口居住情況、境內外出入境記錄等信息的,應協助查詢,稅務機關在提請查詢時要出具相關手續。
公安部門對稅務機關移送的涉稅犯罪及其他涉稅違法線索案件應及時查處并反饋。
(三)住建、國土資源部門對申請辦理房屋、土地權屬申請人,不能提供稅務機關出具完稅證明(不征、免征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住建、國土資源部門在稅務機關對納稅人依法實施房屋、土地權屬情況查詢和查封時,應依法予以協助。
稅務機關依法查封、扣押房屋、土地后,向房屋、土地權屬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登記部門在查封、扣押期間不得辦理權屬變更手續。
(四)市場監管部門對申請辦理工商注銷手續或股權變更登記的申請人不能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注銷證明或者完稅證明(不征、免征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并告知申請人先辦理相關的稅務手續。
因企業整合重組或融資性股權質押等5種特定情況下發生的股權變更登記,由市場監管部門先予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同時函告稅務機關。
稅務機關依法對拒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營業執照持有人向市場監管部門提請吊銷其營業執照的,市場監管部門應按規定予以吊銷。
(五)各部門和單位對稅務機關其他涉稅事項產生的需相應部門和單位協助的,應積極予以協助。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財政部門、國稅、地稅機關聯合與各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信息交互和保密以及稅收協助協議書。
第十三條各縣(市、區)政府應根據本辦法制訂相應考核與獎勵辦法,充分調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涉稅信息交互和稅收協助工作的積極性。
市本級涉稅信息交互和稅收協助工作考核與獎勵辦法由溫州市稅收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制訂與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實施辦法自發文之日起一個月后實施。
附件
溫州市涉稅信息傳遞項目內容一覽表序號 | 部門 | 涉稅信息傳遞項目內容 | 傳遞 | 傳遞 層級 | 用途 |
1
財政部門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專項支出對象、項目、金額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政府拆遷企業補償支出企業名稱、金額、補償時間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對企業和個人的財政補貼、返還、獎勵信息 | 按年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2
國稅部門
納稅人狀態信息(非正常戶、注銷戶、證件失效戶等) | 按月 | 市、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國地稅共管戶定額核定與調整信息 | 即時 | 市、區級 | 防范個體管理風險 |
納稅人稅收入庫信息(包括門征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納稅人報送的財務數據信息(增值稅納稅人) | 按月 | 市、區級 | 防范稅收管理風險 |
3
地稅部門
納稅人狀態信息(非正常戶、注銷戶、證件失效戶等) | 按月 | 市、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納稅人稅收及社保費入庫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納稅人報送的財務數據信息(營業稅納稅人) | 按月 | 市、區級 | 防范稅收管理風險 |
4 | 質監部門 | 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辦理、變更、注銷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5
市場監管部門
工商登記戶開業、變更、注銷、吊銷信息 | 即時 | 市、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股權轉讓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防范稅收管理風險 |
“個轉企”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促進個轉企工作 |
6
公安部門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持有出境證件信息(根據稅務提供的名單即時反饋) | 即時 | 市、區級 | 阻止欠稅人出境 |
旅店業住宿房間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稅源 |
7
法院
破產受理公告信息 | 即時 | 市、區級 | 防范欠稅風險 |
涉及納稅人資產處置的受理信息 | 即時 | 市、區級 | 防范欠稅風險 |
8
國土資源部門
土地基準價格信息 | 按年 | 市、區級 | 夯實土地交易評估價格基礎 |
土地使用權初始、變更、注銷登記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土地稅源 |
土地供應、土地收回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土地稅源 |
9
住房與建設部門
建筑施工許可證發放和外來建筑企業備案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營業稅稅源 |
建筑、市政、園林綠化等工程招投標和竣工備案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營業稅稅源 |
提供商品房銷售網上備案合同信息 | 按需 | 市、區級 | 夯實房產交易稅源 |
房產所有權登記信息 | 按需 | 市、區級 | 夯實房產稅源 |
10 | 教育部門 | 教育培訓機構登記管理信息 | 按月 | 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11 | 衛生部門 |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登記信息 | 按年 | 市、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12
文廣新部門
文化經營許可證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夯實稅源 |
商業性文藝團體演出登記信息 | 即時 | 區級 | 夯實營業稅源 |
外籍演職人員參演信息 | 即時 | 區級 | 夯實涉外稅收稅源 |
13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部門
貿易項目下傭金支付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重點監測企業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防范退稅風險 |
14
科技(知識產權)部門
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合同認定登記及審核信息 | 按批
市、區級
夯實稅源
專利權轉讓、專利權實施合同備案登記及審核信息 |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復審信息 |
15 | 民政部門 | 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變更、注銷信息 | 按年 | 市、區級 | 夯實稅源 |
16
發展改革部門
政府投資項目立項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營業稅稅源 |
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及進度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信用辦歸集的相關涉稅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17
電力部門
非居民用電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防范稅收管理風險 |
供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企業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夯實稅源 |
18 | 經信委 | 資源綜合利用證書信息 | 按年 | 市、區級 | 夯實稅源 |
19 | 海關部門 | 進出口企業海關管理類別信息 | 按年 | 市、區級 | 防范退稅風險 |
20
商務部門
外資企業變更審批、外資企業并購境內企業并購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內資企業境外投資的審批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21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
外籍人員就業登記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涉外稅收稅源 |
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登記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社保登記和繳納信息 | 即時 | 市、區級 | 夯實登記基礎 |
22 | 水利部門 | 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登記信息 | 按季 | 市、區級 | 夯實營業稅稅源 |
23 | 環保部門 | 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信息、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權交易信息信息 | 按年 | 市、區級 | 防范稅收管理風險 |
24 | 國資監管部門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組、改制、兼并、轉讓、劃轉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稅源跟蹤 |
25 | 殘聯部門 | 殘疾人數、殘疾人就業信息,殘保金征繳信息(核定數) | 按月 | 市、區級 | 防范稅收管理風險 |
26 | 供水部門 | 非居民用水信息 | 按月 | 市、區級 | 防范稅收管理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