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啟用新版國稅機關代開機打發票的公告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6號 2012.12.20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精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啟用“天津市國稅機關代開機打發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天津市國稅機關代開機打發票”為平推式機打三聯,第一聯發票聯,印色為棕色;第二聯記賬聯,印色為綠色;第三聯存根聯,印色為黑色。發票聯采用52克無碳水印紙。發票代碼為11200**70130。國稅機關代開機打發票免收發票工本費。
三、現使用的“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