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要求,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將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隨著日期的臨近,相關準備工作已經緊鑼密鼓地展開。
昨日,在國稅總局給各省機關制定的《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營改增”任務分解表》(以下簡稱《任務分解表》)中,要求各地在國務院批準之日起2日內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關項目組;國務院批準之日起3日內,制定分項應急預案,重點包括培訓、開票、申報、公共輿論、涉稅風險防控;在2013年12月12日前,初步確定應移交企業名單;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試點納稅人應稅服務計稅方式確認和增值稅優惠政策資格確認等工作。
由于鐵路和郵政行業可抵扣的項目較少,業界普遍預計,“營改增”實施后有部分企業實際稅負可能增加,鐵路和郵政企業也非常期待政府出臺相關的財政補貼政策。對此,人民大學財政系副主任張文春表示,從此前上海等地試點的經驗來看,一般都是“營改增”先推進一段時間,再根據實際情況出臺補貼政策。在國稅總局公布的《任務分解表》中也提出,在試點期間,要逐月開展征管數據統計、分析、報送,開展稅負變化跟蹤分析等。
從今年初開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國稅總局局長王軍多次提出“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但此次國務院確定的擴大試點方案中并未包括電信業。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則表示,“大頭兒還在后面”,原營業稅里占比重較高的行業還沒有觸及,如不動產轉讓、建筑、金融、生活服務業等,這些行業的改革比較復雜,但仍會在下一步加快步伐推進,“營改增”將漸入“深水區”,但前期推進為后期積累經驗打下了基礎。
相關法規——稅總發[2013]12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