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確定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管理的公告》(2012年第4號)的有關規定,經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備案,現將濟寧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公告如下:
濟寧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統一確定為:住宅5%;非住宅7%;轉讓土地使用權8%。
本公告自 2012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