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啟用海關繳款書網上相關軟件的通知
各相關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自2013年7月1日起,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逾期未申請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我局海關繳款書網上相關軟件已開發完畢,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使用該軟件,請登錄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網站辦稅大廳后,點擊左側菜單欄中“稽核結果信息查詢”菜單,右側界面就會出現以下相關操作的連接菜單:
(一)菜單一: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稽核結果明細清單查詢打印
(二)菜單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稽核結果通知書查詢打印
(三)海關完稅專用繳款書:
1、菜單三:上傳海關專用繳款書
2、菜單四:海關專用繳款書下載確認
3、菜單五:海關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打印
4、菜單六:海關專用繳款書數據上傳狀態查詢
5、菜單七:海關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明細查詢
二、我局將于2013年8月陸續開始啟用海關完稅專用繳款書模塊中的相關功能。
(一)2013年8月1日起,納稅人可通過“菜單三:上傳海關專用繳款書”接收海關繳款書采集數據,并通過“菜單六:海關專用繳款書數據上傳狀態查詢”查詢、下載、打印海關繳款書數據接收通知書及明細。
(二)“海關完稅專用繳款書”下的其它功能(菜單四、五、七)將于8月上旬開始啟用。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