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4]126號 2014-9-10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融資租賃企業:
融資租賃業被譽為“新經濟的促進者”,是重要的融資工具。各有關單位要把發展融資租賃業作為當前促進經濟發展的重點工作,通過發展融資租賃業為更多的優質產業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為促進我市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本通知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防范經營風險,根據商務部《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5號)及銀監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的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融資租賃企業風險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辦法,依法經營
(一)提高企業風險防控能力。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后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二)規范業務開展范圍。除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外,其他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托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三)強化租賃物權屬登記。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進行登記。我市融資租賃公司在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時,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規則》的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如實辦理融資租賃登記,公示融資租賃合同中載明的融資租賃物權屬狀況,避免因融資租賃物占有與所有分離導致的租賃物權屬沖突。融資租賃公司應對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后回租業務的標的物。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后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二、開展行業自律,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支持廣州融資租賃產業聯盟(以下簡稱產業聯盟)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一)建立融資租賃行業信息管理平臺。依托產業聯盟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組織建立廣州融資租賃行業信息管理平臺,健全、完善行業信息統計體系,即時反饋市場信息和行業預警,市經貿委、外經貿局、金融辦、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廣州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等各相關職能部門可提供相關數據,通過該管理平臺實現信息共享,開展扁平化管理,有效地監督行業發展。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為納入管理平臺的融資租賃企業提供綠色服務通道,引導融資租賃企業使用管理平臺。
(二)積極推進行業自律公約。在廣州范圍內從事融資租賃的出租方、承租方、供貨方企業必須遵守行業自律公約,共同推進行業自律,創造行業良好發展環境。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產業聯盟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組織檢舉會員企業違反行業自律公約的行為,產業聯盟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組織可根據檢舉開展調查,對違反行業自律公約、存在不良行為的企業、產業聯盟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組織可在行業內通報批評,并通過會刊、雜志、網站等媒體向社會披露不良信用信息和違規、違法行為,向有關部門提出采取依法處理措施的建議。
三、加強部門聯動,提高監管效率
(一)明確部門職責。市經貿委、外經貿局、金融辦等相關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負責并配合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銀監部門加強對融資租賃行業的監管。按照“誰批設機構,誰負責風險處置”的原則,市經貿委負責配合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展全市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監管和風險處置;市外經貿局負責配合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展全市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監管和風險處置;市金融辦負責配合廣東銀監局開展全市金融租賃公司監管和風險處置。
(二)加強行業動態管理。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企業通報省級主管部門的同時,及時向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和產業聯盟以及其他相關行業組織通報。
(三)及時上報行業發展情況。在日常監管中,各市級有關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非法集資、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融資租賃企業違反規定和不配合監管等行為,一經發現應及時提交省級相關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