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26
各市地方稅務局、橫琴新區地方稅務局,順德區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3]67號)轉發給你們,省局補充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要充分認識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成立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項工作組,加強對清算工作的領導,強化征管手段,對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全面開展土地增值稅專項清算工作。
二、各地要進一步探索創新清算手段,繼續以專項工作、兵團作戰新模式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嘗試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聘請有資質、水平高、素質好的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建筑造價師、園林造價師等專業人員參與清算工作。
三、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地制定清算計劃,加強對清算項目的管理,按要求完成省局下發的清算任務。在清算審核過程中對有虛增成本、隱瞞收入的企業;對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清算手續,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企業,可由稽查部門進行重點稽查。
四、各市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的要求,將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內容,對清算工作開展情況和清算質量提出具體要求。省局將結合年度重點工作,開展對土地增值稅管理的督導檢查,并適時組織各地進行工作匯報及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