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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判決撤銷已納契稅的房屋,契稅是否還能退還?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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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判決撤銷已納契稅的房屋,契稅是否還能退還? 2011年02月14日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房屋交易后,按規定繳納了契稅,但后因故法院判決撤銷了房屋所有權證,請問契稅能否退還?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無效產權轉移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438號)規定,對經法院判決的無效產權轉移行為不征收契稅。 即只有法院判決該房屋產權交易行為始終無效的情況,才不征收契稅,已繳契稅可以退還。 若法院僅判決撤銷房屋所有權證,則不能作為退還契稅的政策依據。 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稅? 2011年02月14日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稅? 答:完稅后辦理退房的情況有兩種:一是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但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二是已簽訂合同,并辦理了房地產權屬登記。 第一種情況,原則上給予辦理退稅,但也有例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后應退還已征契稅的批復》(國稅函[2002]622號)規定,交易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由于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交易的,如果購房者已按規定繳納契稅,在辦理期房退房手續后,對其已納稅款應予以退還。 但其中有例外的情況,即購房人以按揭、抵押貸款方式購買房屋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抵押貸款購買商品房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613號)規定,當購房人從銀行取得抵押憑證時,購房人與原產權人之間的房屋產權轉移已經完成,必須依法繳納契稅,這種情況退房就不再給予退稅。 第二種情況,原則上已納契稅不予退還,但也有例外,即經法定程序判定(如法院判決)該房地產交易合同及發生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無效的,已繳契稅可以給予退稅。 同一投資主體內部兩個公司之間的土地權屬轉移是否繳納契稅? 2011年02月14日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同一投資主體內部兩個公司之間的土地權屬轉移是否繳納契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5號)第七條規定,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不征收契稅。因此,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進行的土地、房屋權屬無償劃轉行為,也不征收契稅。 通過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如何繳納契稅? 2011年02月14日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某公司通過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問其應納的契稅計稅價格中是否包括市政建設配套費?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的規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的計稅價格是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其中,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的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市政建設配套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財稅[2001]161號 企業改革中有關契稅政策 國稅函[2002]771號 關于股權變動導致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更名不征契稅的批復 財稅[2003]184號 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 財稅[2004]126號 房屋附屬設施有關契稅政策 農便函[2006]28號 關于當前契稅政策執行中若干具體問題的操作意見 國稅函[2006]844號 企業改制重組契稅政策有關問題解釋 吉地稅發[2007]9號關于當前契稅政策執行中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 渝財農稅〔2007〕34號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對農民購買商品住房實行契稅優惠 國稅函[2007]606號 關于承受裝修房屋契稅計稅價格問題的批復 吉地稅發[2008]38號關于明確契稅政策執行中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 財稅[2008]175號 企業改制重組若干契稅政策的通知 國稅函[2008]438號 關于無效產權轉移征收契稅的批復 解讀國稅函[2008]438號文 無效產權轉移不征契稅 國稅函[2008]514號 全資子公司承受母公司資產有關契稅政策 國稅函[2008]662號 關于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征收契稅的批復 國稅發[2009]89號 企業改制重組契稅政策若干執行問題 財稅[2009]128號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閩地稅發[2009]154號 進一步做好契稅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地稅發[2009]242號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契稅稅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3號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渝地稅發[2010]32號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契稅政策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 契稅有關政策法規梳理 契稅稅收優惠政策 契稅的納稅籌劃方法 整體購買不動產的契稅籌劃 企業改組改制契稅優惠政策解析 契稅的計算及會計處理 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優惠政策明確 首套房契稅優惠不適用于合買人中已有購房記錄者 房產贈送的涉稅分析 財稅部門細化差別化購房稅收政策 新政策下個人轉讓住房的稅務處理 2010年住房轉讓與贈予稅收政策一覽 財稅[2010]22號 關于事業單位改制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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