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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將開展2010年稅收專項檢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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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整頓規范稅收秩序,構建公正和諧的稅收法治環境,提高稅法遵從度,保障稅收收入穩定增長,國家稅務總局決定2010年繼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2010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主要檢查項目有行業性稅收專項檢查、區域稅收專項整治、重點稅源企業專項檢查和定點聯系企業稅收檢查。 其中,行業性稅收專項檢查分為指令性檢查項和指導性檢查項目。今年房地產及建筑安裝業、藥品經銷行業、交通運輸業和非居民企業納稅情況被列入指令性檢查項。營利性醫療及教育培訓機構和年所得額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情況被列入指導性檢查項目。 區域稅收專項整治主要是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對轄區內稅收秩序相對混亂、稅收違法行為比較集中的地區組織開展區域稅收專項整治。重點關注虛開交通運輸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活動。稅務總局將選擇問題較多、影響面較廣且處理難度較大的重點地區進行督辦或直接組織查辦。 另外,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對部分重點稅源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稅收檢查,還要選擇50至100戶經營規模較大的企業開展以稅收自查為先導的專項檢查工作。 行業性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的總體時間安排是:2010年3月份啟動,10月底結束。其中,3月為組織部署階段,4月至9月為檢查實施階段,10月為總結整改階段。 相關法規:關于開展2010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國稅發[2010]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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