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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大頭假小尾是不是虛開?從實質看…… |
發布時間:2015/10/10 來源:安徽省安慶市國稅局稽查局 閱讀次數: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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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有一天,大世品著清茶,拿著報紙,心里感嘆著,難得清閑啊,總算過上一天傳說中喝喝茶、看看報的公務員生活了。這時,老趙神神秘秘地進了大世辦公室,就見他左看看右瞧瞧的,接著把大世辦公室門從里面順手給掩上了,然后才神叨叨地走到大世辦公桌邊上。 “大世啊,挺閑的嘛?”老趙邊說著客氣話兒,邊找了個凳子坐下來。 “我這可是八百年難得閑一回啊,這不就讓趙科長給看到了。”大世一邊回著話,一邊心里奇了怪了,老趙你好好的進咱辦公室也沒啥,可這東瞅瞅,西瞧瞧,神神叨叨的,還把咱辦公室門給關上了,這葫蘆里到底賣的啥藥啊? “大世啊,我給你說實話啊,我有個朋友被咱稽查局給查了,想著找你幫幫忙啊。”老趙一臉實誠地說道。 “趙科長,你直接找檢查人員不就成啦,干嗎找咱審理的啊?”大世反問道。 “這案子是老張檢查的,大世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一向和老張不對付,我要是找他,那不是火上澆油么?”老趙搖著頭接著說道,“而且這案子是協查發現問題轉檢查的。” 大世一聽就明白了,協查已經發現問題了再轉的檢查,這時候,你說哪個檢查人員敢把這個“問題”給抹了啊?更何況是和老趙一向不對付的老張呢,怪不得想著找到咱審理的來了,估計是想著讓咱量刑處罰輕一點兒。 “行吧,我先看看案子再說。”大世心里琢磨著。 沒兩天,老張就送來了這個案子。說實話,大世剛看這案子的稽查報告處理建議,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稅款60多萬元,建議以涉嫌虛開專票罪移送公安! 要真是這樣,那大世咱就算吃了豹子膽,也不敢幫忙啊! 不過想歸想,還是先了解案情再說。 這案子咋回事呢?原來老趙這朋友開了個建材公司,專門賣建材給房產建筑公司,可是這老板發現,這賣一次建材就得繳17%的增值稅,心疼啊!后來也不知道是從哪個路子學了一招,聽說房產建筑公司不繳增值稅,不會拿票去稅務局認證抵扣,于是這老板就想到了大頭小尾套打專票。比如賣給房產建筑公司100萬元的貨,這老板就會把給房產建筑公司的票如實打上100萬元的金額,但是在自個的存根聯呢,只打個1萬元的銷售額,這樣就形成了大頭是真,小尾是假,達到最終少繳稅的目的。 按正常情況下,一般的檢查還真不一定能查得到問題,畢竟房產建筑公司最多是上網查查發票的真假和流向,而稅務局最多也只是根據你申報的金額與存根聯做個比對。但是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 這不,稽查局檢查房地產公司,排查發票真假時,正好就排查到了這家建材公司開的十幾張合計銷售額幾百萬元的專票上來了。其實吧,按正常情況,這發票沒說的,從稅務局領的,那是真真的,咱稽查也查不出啥問題來才是。可是世上的事就是這么巧,正好稽查房產建筑公司的檢查人員呢,以前查過這家建材公司,所以這一排查,感覺不對呀,這建材公司一年銷售額才不到100萬元的,怎么就開出幾百萬元的專票來了? 接下來就簡單了,協查轉檢查,直接立案稽查,把存根聯和發票聯一比對,再看看資金流、貨物運輸等情況,發現這家建材企業分別開給幾家房產建筑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與企業真實貨物交易金額相符,但是存根聯遠小于發票聯,合計真實貨物交易發票聯銷售額400萬元,存根聯銷售額40萬元。 大世看到這里,心里也有點兒譜了。 “張科長啊,為什么定這企業虛開專票啊?”大世拿起杯子慢慢喝了一口,緩緩地問道。 “這就是虛開啊。”老張詫異地說道:“他這存根聯明明應該開400萬,結果他開了40萬,不是虛開是啥啊?” “你說他是虛開,那這虛開的金額是多少呢?總不能是400-40=360萬是虛開的金額吧?虛開虛開,總得是有虛才有開對吧?可是他這400萬都是實開的,這不是‘虛開’的呀!” “發票管理辦法不是寫得很清楚嘛,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就是虛開啊,這里面又沒說非得是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的發票聯才是虛開啊,存根聯不也是發票嘛,所以肯定符合這規定啊。”老張想了想反駁道。 “這個我和你的理解正好有點不一樣,這發票管理辦法中所謂的‘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發票指的都是為受票人(購貨方)開具的發票。虛開的發票應該理解為提供給受票人(購貨方)的發票,既然是給受票人(購貨方)的發票,那一般也就是發票聯了,肯定不是存根聯了,畢竟存根聯可不是給受票人(購貨方)的是不?” “另外,咱再換個角度想一下,假如這建材企業是存根聯壓根沒開,只開了發票聯400萬,假設不存在其他問題啊,這時候咱怎么處罰?” 大世看老張低著頭正在想著,接著說道:“這時候咱是不是只能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沒有一次性全部聯次如實開具進行處罰對吧?因為壓根沒有開,所以肯定不會構成這個虛開了對不對?” “現在再想一下,一個企業他膽子小,存根聯開了40萬,結果你要移送公安判虛開罪,而一個企業膽子大,存根聯是一分錢沒開,結果反而只需要罰個1萬元以下就行了,這兩個量刑明顯不一樣,不是鼓勵企業膽子要大,要多偷稅,不開存根聯么?” “大世你這說的確實是挺有道理的。”老張想了想,點了點頭贊同道,“就按你說的辦,我同意。” 大世觀點:對于真大頭假小尾的發票開具,究竟是虛開還是偷稅,到底構不構成刑法上的虛開罪?如果僅僅從形式上看,似乎確實是虛開,然而從實質上看,卻不過是偷稅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已。 涉稅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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