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2010年至2011年A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為建立、完善稅收信用體系,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自覺性,根據《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和〈青島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青國稅發[2004]31號)文件要求,納稅信用等級每兩年評定一次。市國稅局、地稅局擬在全市組織2010年至2011年A級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范圍
對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由稅務機關管理的納稅人。2010年至2011年期間納稅人遵守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接受稅務機關依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等情況進行評定。
二、納稅人依照《青島市國家稅務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和《青島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詳見青島市國稅、地稅外網)的內容和標準,自測為A級的,可填寫《納稅信用A級申請表》,于2012年11月15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提出評定A級申請;經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實地驗審后再予確認。
三、《納稅信用A級申請表》可向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領取,也可通過青島市國稅局網站(http://www.qd-n-tax.gov.cn“下載中心—其他下載”)、地稅局網站下載。
四、此次A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市國稅局、地稅局擬在2012年12月份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示。
五、納稅人對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有關問題,請咨詢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主管國稅機關、地稅機關。
特此通告。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
納稅信用A級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