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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業務中應正確使用“紅字”分錄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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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會計業務處理方面的發貼中偶而出現紅字會計分錄,感覺不太妥,筆者認為,作為會計從業者,應能正確使用紅字會計分錄記賬,會計憑證不僅是正確反映經濟業務,會計記賬也不僅是賬面記錄的金額正確,而且要正確遵守會計基礎規范的原則性要求。 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 記帳憑證的基本要求中規定: “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六十條 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登記帳簿的基本要求第五款規定,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帳: 1.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 3.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面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 4.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從以上規定看,紅字記錄會計賬,僅限于更正錯賬和“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其他已不適用。 二、現實工作中經常出現編制紅字會計分錄的原因,一是更正原錯誤記錄不正確;二是有意調整一些科目的余額而使用紅字分錄,對有意調整科目余額而使用紅字分錄的現象,涉嫌粉飾會計報表的嫌疑,在此不討論。現將不正確使用紅字分錄調整的錯誤分析如下: 例:用銀行存款支付勞務費1000元,誤記為: 借:管理費用 1000元 貸:現金 1000元 (1)正確的更正是: ① 借:管理費用 -1000元; 貸:現金 -1000元。 ② 借:管理費用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應該是: (1)正確的更正是: ① 借:管理費用 -1000元; 貸:現金 -1000元。 ② 借:制造費用等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2)不正確的紅字分錄:會計人員發現錯誤后,采用簡便的更正方法: 貸:現金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此分錄更正原記錄,意思明確,不影響賬戶余額,但錯誤之處是①違背了借貸記賬法“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這一基本記賬規則;②從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誰也看不懂,為何銀行存款減少1000元?對應現金付出方沖銷1000元,看起來不倫不類。 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會計記錄”。以前會計制度規定,個別經濟業務會計處理可以紅字分錄記賬,但現會計準則規定的賬務處理已無可以紅字記錄的規定。 如:原企業會計制度“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轉出發出材料應負擔的借方差異用藍字,轉出的貸方差異用紅字,而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材料成本差異”規定,轉出貸方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會計分錄。 即: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生產成本等科目 四、會計工作中,對個別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是否仍可使用“紅字”分錄記賬,歡迎論壇中的各位專家、會計界資深老師提出不同意見。 實際工作中使用紅字記錄賬務的,如“應交增值稅”明細賬戶,在“進項稅額”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在“已交稅金”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多交的增值稅額;在“銷項稅額”專欄中用紅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沖銷的銷項稅額,以及在“出口退稅”專欄中用紅字登記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后發生退貨或者退關而補交已退的稅,但這些會計紅字記賬規則,在會計準則中已無此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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