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7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加強稅收征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規定,現將國家稅務總局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及其填表說明(見附件1至附件9)予以發布,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反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式樣的通知》(國稅發[1993]14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中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中附件2至附件9,《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5號)中附件1和附件2,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下載:
1.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
2.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3.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4.特定行業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
5.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6.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
7.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表)
8.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B表)
9.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匯總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