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企業關聯業務往來申報工作的通知
遼國稅函[2009]302號 2009.10.22
各市國家稅務局(不發大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發生關聯業務往來的企業應當履行年度關聯申報義務。為此,省局于2009年先后下發了《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做好企業關聯業務電子申報工作的通知》(遼國稅函[2009]137號)和《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關于企業關聯業務網上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國稅函[2009]187號)兩個文件,對我省企業關聯業務往來申報工作做了補充規定,并進行了工作部署。按照工作進程安排,省局近期通過全省稅收征管信息系統(CTAIS2.0)調取了各市企業關聯申報相關數據,從反映和歸納的情況來看,各市企業關聯申報數據與以往年度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見附表)。
鑒于此,為進一步加強企業關聯業務往來申報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企業關聯業務往來申報專項檢查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0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各市自查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為省局抽查、督查階段。
二、檢查對象
本次關聯業務往來申報檢查的對象包括各市全部內、外資企業。
三、檢查年度
重點檢查2008年度企業的關聯業務往來申報情況,如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及企業以往年度應申報而未申報行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檢查內容及要求
各市應結合以往年度企業關聯業務往來申報情況,檢查是否存在應申報而未申報行為。同時,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有關規定,對符合準備同期資料的企業是否按要求準備完畢2008年度的同期資料情況進行檢查。各市要將檢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并于2009年12月3日前通過FTP(\各市上報\國際稅務管理處\反避稅\關聯交易申報檢查)上報省局國際稅務管理處。報告的具體內容包括:企業在進行關聯業務往來網上申報過程中以及稅務部門在使用CTAIS調取企業申報的相關信息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2008年度企業關聯業務往來申報情況增減變動原因、同期資料準備具體情況以及上述兩項工作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措施。
省局將對各市開展該項工作的情況進行考核并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
附件:全省具有關聯交易企業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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