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賈康再次成為全國政協委員,在兩會開幕前幾天時間里,本報記者多次致電賈康,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兩會前工作比較忙,需要抽出時間把準備好的提案再仔細斟酌一下,索性就關機兩天。”3月1日,在兩會駐地,本報記者終于見到匆匆趕來報到的賈康委員,這次,他帶來的提案依然是圍繞財稅改革問題。
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賈康就下一步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如何設計整個財稅體制改革的路線圖,從而制定一套綜合性的、系統性的、長遠性的、配套性的財稅體制改革提出了他的建議。
“真正的分稅制”改革如何推進
記者: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現行財稅體制在發揮作用的同時,也越來越表現出明顯的不適應性,您認為當前的財稅制度與經濟社會發展最突出的矛盾是什么?
賈康:分稅制于1994年之后的運行中出現了一系列新矛盾,面臨越來越明顯的挑戰,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在2000年前后一度特別嚴重的基層財政困難,另一個是最近幾年為各個方面所指責的土地財政和大量的地方隱性負債。另外在稅收方面,近年來我國又進行了統一內外資企業稅、增值稅轉型、取消農業稅、修訂個人所得稅等稅制改革。但相對于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新形勢,當前稅收制度中還存在不相適應的地方,需要通過改革加以解決。
記者:有觀點認為,當前財稅體制的這些問題,是分稅制制度本身造成的,您怎么看?
賈康:出現這些問題不能把板子打在分稅制上,根本原因是我國省以下還遲遲沒有進入分稅制狀態,沒有進行真正的分稅制改革。我們做了全國的調研,所有的省市自治區,不光是中西部,就是在沿海發達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在內還都存在分成制和包干制。因此,接下來的歷史性任務,就是怎么樣真正把分稅制從上到下貫通起來,讓它形成市場經濟發展的長效支撐機制。
記者:在您看來,分稅制如何改進?
賈康:當前需要加快“扁平化”框架中的省以下分稅分級體制改革,要在推進縣級財力保障制度的同時,更多從長遠考慮如何建立合理的地方稅體系。具體來說,要構建財權與事權相順應、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按照三級的基本框架和“一級政權、一級事權、一級財權、一級稅基、一級預算、一級產權、一級舉債權”的原則,力求實現省以下財政層級的減少即扁平化,通過推行省直管縣、鄉財縣管與鄉鎮綜合改革等措施,形成中央、省、市縣的三級財政架構。
同時,還需要得到稅制改革的配套呼應,進一步推進地方稅體系建設。從總體上看,應努力使稅基劃分合理化,酌情減少共享稅,將容易造成稅源轉移和跨地區間分配不公、有利于收入分配調節、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資源永續利用以及統一市場形成的稅種,確定為中央固定收入。在逐步完善稅制過程中,應充實地方稅體系,適當壯大地方稅收收入,提高地方公共服務的保障能力。
財稅體制改革需要通盤設計
記者:這是否是當前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和突破口?
賈康:構建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推行財政級別的扁平化,在此基礎上,實現省以下實質性的分稅制度,這確實是當前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但我不贊成用突破口來形容。財稅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除了需要政府轉型與之相配套外,還需要抓住基礎品價格機制、稅收制度、財政體制等重點改革,實施通盤設計的配套改革,并以利率市場化、健全資本市場等金融改革事項,使生產要素配置合理化。
記者:具體來講,財稅體制改革的整體思路是什么?
賈康:從整體來看,我國財稅體制改革需要價、稅、財通盤設計的配套改革:營改增改革將在減輕稅負、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和提振消費提升經濟增長質量方面產生深遠影響;資源稅改革有望成為我國基礎品價改和電力體制改革攻堅克難的重要切入點并長遠產生節能降耗的杠桿作用;房產稅改革試點適時擴大范圍將引致地方稅體系框架建設及其配套改革事項的一系列積極拓展,并在房地產調控、收入再分配優化等方面產生正面效應;個人所得稅分步走向“綜合加分項扣除”模式的改革,也勢在必行,并將是我國打造現代稅制的直接稅制度從而調節分配促進社會和諧、共富的重要改革內容之一;而以省以下財政真正進入分稅制為重點的財政體制與行政框架扁平化和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必將降低行政成本,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和更好地釋放千千萬萬市場主體的創業創新活力,緩解資源環境、人際關系等方面的矛盾約束,進一步打開我國未來可持續地高速、高質發展的潛力空間,釋放“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