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納稅人:
根據《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杭州國稅辦稅手冊(2013版)》中“發票管理類”編號為54的“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報備單”涉稅事項。
特此告知。
杭州市國家稅務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