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座談會于5月5日在昆明召開。這次座談會的主要任務是總結“十一五”時期云南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情況,研究在“十二五”開局之年如何更好地發揮注冊稅務師的積極作用。云南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主要領導及有關稅政處室負責人、昆明等9個州市局分管領導和納稅服務部門負責人、30家稅務師事務所所長近80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省國稅局朵志紅總經濟師主持,云南省注冊稅務師協會副會長、省國稅局蔡杰副局長通報了云南省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情況,省地稅局張紅霞副局長就地稅系統如何支持、服務作了講話,各稅務師事務所所長踴躍發言,對云南省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發展建言獻策。最后,云南省注冊稅務師領導小組組長、省國稅局李鴻文局長就稅務機關如何依法支持,服務發展,規范監督;稅務師事務所如何珍惜形象,苦練內功,誠信執業作了重要講話。李鴻文局長肯定了注冊稅務師行業對推進依法治稅的積極作用,一是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降低稅法遵從成本;二是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降低納稅成本和涉稅風險;三是開展涉稅鑒證業務,降低了征收成本和執法風險。李局長強調稅務機關要發揮職能作用促進注冊稅務師行業健康發展,各級稅務機關要正確把握好依法治稅與依法支持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的準則,認真劃清稅務機關職責和稅務代理的政策界限,從制度的落實檢查上約束事務所或注冊稅務師不規范不合法的行為發生。切實做到“一嚴禁、五不得、一引導”,即:嚴禁把稅收執法權、強制執行權等其他稅收行政執法權委托給稅務師事務所;不得委托稅務師事務所代征稅款,不得參與稅務師事務所的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目從稅務師事務所獲取經濟利益,不得以稅務機關的名義組織企業由稅務師事務所進行業務培訓,不得指定代理、強制代理;要引導稅務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自覺規范和約束自己的執法行為,嚴守紀律,清正廉潔。要按照“依法支持,利于征管”的原則,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扶持,促進稅務師事務所的健康發展;注稅管理中心要重視質量監管,引導事務所依法誠信執業。同時,李局長對我省注冊稅務師行業也強調了三點:珍惜形象、苦練內功、誠信執業,要加強自身建設實現行業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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