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生活的城市出臺了一則規定:凡是有公積金貸款的,只能沖還貸,不能再提現。據說,這則規定原本打算4月1日實施,但不知為何,公積金管理中心突然就提前到了3月9號。這一變化,讓我有些小不爽,我的公積金賬戶里還存有幾萬元,原本打算著過段時間提出來裝修房子,這下全泡湯了。
和我一樣買了房子,眼巴巴盼著公積金提現的朋友,也同樣不爽。回家和老婆訴苦,老婆倒挺坦然,“不取就不取唄,慢慢去還房貸也挺好,和前幾年比比,現在咱們的日子已經幸福多了。”和2008年相比,現在確實蠻幸福的。那時候我還租住在城南城中村的民房中,房租很便宜,一月不到三百元,就是環境不好。
講述這些“小事”,我只是想重復一個中國人深刻存在的認知:有關房子的事,都是天大的事情。所以,當兩會拉開帷幕的時候,當房產稅的話題,又一次被放諸于輿論面前時,人們就很難不給予高度關注。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郝如玉說,目前針對房產稅的立法還沒有形成一致的方案,因此房產稅的推出肯定尚需時日。
誰也不知道,“尚需時日”的房產稅,到底什么時候到來。作為非財經專業人士,大部分人和我一樣,也搞不懂房產稅在宏觀層面究竟意味著什么。但只要是自己辛苦攢錢買來的房子,無論是一套兩套,還是更多套,恐怕沒有誰愿意別人從自己的口袋中硬生生掏走一些人民幣。
一位研究稅法的朋友告訴我,房產稅征收這件事沒那么簡單。他說的有些道理,但我更感興趣的是,人大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布會上的表態: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稅收法定”,這是一個國家在法治路徑上穩步前進的象征,也是一個社會治理文明不斷提升的象征。倘若“稅收法定”的原則能夠落地生根,以后任何一個稅種,都不能靠著一紙通知,就隨意開征。房產稅的征與不征、怎么征、征多少,估計會更明晰,而不像現在這樣,所有人都在猜測,卻無法在整個博弈過程中表達支持或反對的意見。這樣的表態,是一個很好的信號,以后,稅更能體現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昨天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親自加入了“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的表述。這句話引發了代表委員的熱烈掌聲,為什么?因為,對于公權力的限制,是所有人的期盼。這其中應該也包括“稅收法定”,畢竟,稅收不亂來,就是要扎緊政府“錢袋子”的籬笆。
我那位研究稅法的朋友,幾年前在個人所得稅調整的時候,在媒體上旗幟鮮明地反對提高起征點,然后,被人罵慘了,我甚至還當面對他進行了一番冷嘲熱諷。現在,我開始理解他的主張了,他希望較低的起征點,能夠保持大部分人的“稅痛”感,從而有動力去關心稅收秩序的規范,最終實現“稅收法定”。畢竟,中國的稅收體系中,絕大多數的都是增值稅這樣的不直接從個人口袋中掏錢的間接稅,一旦個人所得稅這樣的直接稅降低得沒了“稅痛”,很多人也就缺少了關注財稅改革的動力與需求。讓人欣慰的,盡管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提高了,但民眾對于稅收問題的關注,并沒有減弱,反而強烈了許多,實可謂國之大幸。
敲這篇文章時,我在某電商那里買的東西送到了,看看發票,上面赫然列著:含稅123元。雖然,這個標注不能讓我少掏錢,但它卻真切地映襯了我們這個社會,在收稅問題上的進步與變化。以前,哪里敢想象,你每買一件東西,給國家繳納了多少稅款呢?
相關政策——稅總發[2015]3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稅的指導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