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上海稅務
一、納稅人可以通過哪些渠道下載《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答: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納稅人可以登錄上海稅務局網站(www.tax.sh.gov.cn)中的“我要下載”—“表格下載”欄目或“稅收宣傳”—“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專欄”—“報表軟件下載”欄目進行下載。
二、《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修訂背景是什么?
答:隨著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不斷完善,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已不能滿足納稅申報需要。為全面落實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進一步優化稅收環境,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進行了優化、簡化,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三、《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修訂原則是什么?
答:遵循“精簡表單、優化結構、方便填報”的原則,進一步優化納稅人填報體驗,在填報難度上做“減法”,在填報質量上做“加法”,在填報服務上做“乘法”。一是報表結構更合理,表單數量減少10%。二是落實政策更精準,對相應附表或表單欄次進行了優化與調整。三是填報過程更便捷,進一步優化了報表勾稽關系,為智能填報創造條件。例如,網上申報的納稅人,小微企業優惠金額、項目所得減免優惠金額等事項均可根據納稅人填報的基礎數據自動計算、填寫。
四、《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對哪些表單和數據項進行了調整?
答:修訂了《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等表單,調整了《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等表單的部分數據項。
五、《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對哪些表單進行了精簡?
答:取消原有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A105081)、《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2)和《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3)等4張表單。
六、《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對哪些表單的數據項進行了優化?
答:對《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等表單的數據項進行了調整和優化。
七、《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對哪些表單的數據項的填報口徑和邏輯關系進行了優化和明確?
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A108020)、《跨年度結轉抵免境外所得稅明細表》(A10803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部分數據項的填報口徑和邏輯關系進行了優化和明確。
八、《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共計包括多少張表單?
答:修訂后的《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從原來的41張表單變為現有的37張表單。按內容分,共包括反映納稅人整體情況的表單2張,會計核算相關表單6張,納稅調整相關表單13張,彌補虧損相關表單1張,稅收優惠相關表單9張,境外稅收相關表單4張,匯總納稅相關表單2張;按層級分,共包括基礎信息表1張,主表1張,一級明細表6張,二級明細表25張,三級明細表4張。
絕大部分納稅人實際填報表單的數量約在8張~10張左右。納稅人應當根據行業類型、業務發生情況正確選擇適合本企業的表單進行填報。
九、修訂后的《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數據項發生較大變化,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
答:1、刪除原表單實用性不強或者存在重復采集情況的項目。如:原“正常申報、更正申報、補充申報”“102注冊資本(萬元)”“106境外中資控股居民企業”“202會計檔案的存放地”“203會計核算軟件”“204記賬本位幣”“205會計政策和估計是否發生變化”“206固定資產折舊方法”“207存貨成本計價方法”“208壞賬損失核算方法”“209所得稅計算方法”“302對外投資(前5位)”。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等文件規定,對“101匯總納稅企業”的填報內容進行了重新分類,便于在申報系統中實現與企業匯總納稅備案信息關聯。
3、為滿足非營利組織等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重組、資產(股權)劃轉、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技術入股等事項的填報,便于在申報系統中實現與相關表單的關聯,增加了“106非營利組織”“109從事股權投資業務”“200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填報項目。
4、為加強對企業股東和分紅信息的采集,對原“301企業主要股東(前5位)”填報項目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增加“當年(決議日)分配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入金額”列次,并將納入填報范圍的主要股東由投資比例前5位調整為前10位。
十、納稅人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填報《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1、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中注意勾選《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
2、在《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正確填寫“102所屬行業明細代碼”、“103資產總額(萬元)”、“104從業人數”、“105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等項目;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的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應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23行“五、應納稅所得額”的數據。
4、《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應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23行應納稅所得額×15%的金額。
十一、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100000)將原第21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與第22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行次順序進行對調,這會帶來什么變化?
答: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的虧損,其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但企業享受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惠政策沒有限定期限的規定。因此,本次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調整后,納稅人可以先用納稅調整后所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再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抵扣可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這更有利于納稅人最大限度地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十二、納稅人取得境外所得,如何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等相關表單?
答:1、當納稅人選擇不用境外所得抵減境內虧損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18行“加: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和《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第6列“抵減境內虧損”填報“0”。
2、當納稅人選擇用境外所得抵減當年度境內虧損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18行“加: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和《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第6列“抵減境內虧損”填報境外所得彌補境內虧損的金額。
3、當納稅人選擇用境外所得彌補以前年度境內虧損時,彌補金額通過《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進行計算,并將彌補以前年度境內虧損后的“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虧損額”填入《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第11列(計算出用境外所得彌補本年度前5個年度境內虧損后尚未彌補完的虧損額后,根據最終計算結果填報本列,具體參見《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填報說明)。
十三、納稅人實際發生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如何在《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中進行填報?
答:納稅人根據實際發生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填寫《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第24行“二十四、黨組織工作經費”和《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29行“(十六)黨組織工作經費”。
十四、納稅人當年度發生職工薪酬支出、捐贈支出或特殊行業準備金支出,但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是否需要填寫相關納稅調整表?
答:納稅人只要發生職工薪酬支出、捐贈支出(含結轉)或特殊行業準備金支出,無論是否進行納稅調整,都需要填報《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或《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十五、修訂后的《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增加了第2列“實際發生額”,如以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為例,舉例說明如何填寫相關列次?
答:以某企業為例,如該企業2017年度會計核算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薪金支出為100萬元,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實際發放工資薪金80萬元;2017年度會計核算及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20萬元,以前年度累計結轉的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額10萬元(該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比例為2.5%,無其他特殊政策),填表示例如下:
A10505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行次
項目
賬載金額
實際發生額
稅收規定扣除率
以前年度累計結轉扣除額
稅收金額
納稅調整金額
累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額
1
2
3
4
5
6(1-5)
7(1 4-5)
1
一、工資薪金支出
100
80
*
*
80
20
*
4
三、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20
20
*
10
2
18
28
5
其中:按稅收規定比例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
20
20
0.025
10
2
18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