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8 為了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要求,我局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大連市范圍內全行業啟用網絡機打發票。
本通告所稱網絡機打發票,是指通過“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納稅端辦稅平臺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自開)》《建筑業統一發票(自開)》《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和國家稅務總局保留的票種。
納稅人現行使用的下列發票可以使用到2013年3月31日:《遼寧省大連市國際集裝箱中轉站、貨運站結算發票》《遼寧省大連市汽車輪渡運輸費用結算發票》《遼寧省大連市裝卸搬運費用結算專用發票》《遼寧省大連市郵電通信業專用發票》《遼寧省大連市文化體育業統一發票》《遼寧省大連市公用機動車輛客運發票》《遼寧省大連市水路運輸服務結算發票(機打)》《遼寧省水路運輸服務業結算發票(手工)》《遼寧省大連市倉儲業收費統一發票》《遼寧省大連市服務業剪貼發票(萬元版)》《遼寧省大連市服務業剪貼發票(十萬元版)》《遼寧省大連市進出口代理費專用發票》《遼寧省大連市社會辦醫醫療機構收費統一發票》《遼寧省大連市稅務代理發票》《遼寧省大連市房屋出租專用發票》《大連市城市貨的發票》《遼寧省大連市無線尋呼業收款專用發票》和國家稅務總局暫時保留的舊版《國際海運業船舶代理專用發票》《國際海運業運輸專用發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報關代理業專用發票》《保險業專用發票》《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遼寧省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1元、5元、10元、50元)。
上述舊版發票停止使用后,納稅人發生相關業務時,應當通過“大連市地方稅務局納稅端辦稅平臺發票管理系統”開具《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新版《國際海運業船舶代理專用發票》《國際海運業運輸專用發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報關代理業專用發票》《保險業專用發票》《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或配套使用《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
納稅人應當于2013年5月31日前,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已使用和未使用的上述舊版發票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交驗、繳銷等相關事宜。逾期使用舊版發票的,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和新版《國際海運業船舶代理專用發票》《國際海運業運輸專用發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報關代理業專用發票》《保險業專用發票》《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的式樣及防偽措施可以登錄大連市地方稅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dl-l-tax.gov.cn/)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