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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2011]5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工作的意見 |
發布時間:2011/11/5 來源: 閱讀次數: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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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工作的意見國稅函[2011]50號 2011.2.28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稅收宣傳是稅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收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宣傳工作的要求,準確把握和引導輿論導向,推動稅收事業科學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稅收宣傳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的稅收宣傳工作 近年來,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大力開展稅收宣傳,為稅收工作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當前社會經濟形勢復雜多變,隨著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各項改革深入推進,涉稅輿情日益復雜,不可控性明顯增強,稅收宣傳工作的外部環境、內在要求及所承載的功能較之以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興媒體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凸顯,對社會輿論的影響力不斷加大。人民群眾的稅收民主法治意識日漸提高,廣大納稅人行使稅收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以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更加強烈。同時,“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稅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改善民生的職能作用更加突出,各項工作任務十分繁重,處理好稅制改革與經濟發展、籌集收入與調節分配、稅收征管與納稅服務等方面關系,對于稅收宣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各級稅務機關要深刻認識涉稅輿論環境的復雜性,深刻認識社會進步對稅收宣傳提出的更高要求,深刻認識稅收宣傳工作任務的艱巨性,把能否掌握稅收宣傳的主動權、正確引導涉稅輿論、服務稅收工作大局作為稅務部門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切實提高對社會涉稅輿論的敏感性和判斷力,積極運用各種新興媒體和手段,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引導稅收熱點,疏導公眾情緒,凝聚社會共識,樹立良好形象,改善稅收公共關系,優化稅務外部環境,為各項工作開展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突出工作重點,切實增強稅收宣傳的實際效果 做好稅收宣傳,要遵循思想宣傳工作的一般規律,突出稅收工作特點和稅務部門特色。把握稅收宣傳漸進性特征,循序漸進,堅持不懈地加以推動;把握稅收宣傳滲透性特征,潛移默化,培養公眾的稅收法治意識和誠信納稅意識;把握稅收宣傳聯動性特征,整合內部資源,借助外部力量,形成大宣傳的工作格局;把握稅收宣傳互動性特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增進與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思想共識。要在把握這些特性和工作規律的基礎上,深入研究宣傳對象分眾化的趨勢,積極開展分層次、有針對性的稅收宣傳。 (一)圍繞納稅人的基本需求,強化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的宣傳。加強對納稅人需求的調查研究,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區分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納稅人情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開展宣傳。做好稅收程序法、實體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輔導,使納稅人掌握稅收法律的基本要求。做好納稅人涉稅問題的搜集、解答和整理,建立健全稅收咨詢庫。加強新出臺稅收政策的解讀,按照“解讀是一般,不解讀是例外”的原則,堅持稅收政策與解讀稿件的起草、審批、發布同步進行,向納稅人說明稅收政策制定或調整的目的、意義及背景。加強納稅人權利和義務的宣傳,注重權利和義務的平衡,積極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配合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加強對“走出去”企業的稅收政策宣傳。 (二)適應發展形勢需要,強化稅制改革和稅收法制的宣傳。大力宣傳稅制改革在推動科學發展、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別是要深入宣傳“十一五”時期稅收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做出的貢獻,為下一步深化稅制改革、促進政策落實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積極開展“六五”普法,做好普法規劃的制定和落實,組織編寫稅收普法資料,抓好稅收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軍營、進社區、進鄉村”活動,擴大稅收宣傳的覆蓋面,提高宣傳的針對性。依托博物館、紀念館、青少年教育基地等載體,推進青少年稅收宣傳教育,進一步充實教育內容,豐富宣傳教育形式。 (三)著力形成社會共識,強化稅收職能作用和稅務形象的宣傳。采用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傳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質,深入宣傳稅收在籌集國家財政收入、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導社會公眾更加理性的看待和支持稅收工作。針對社會關注的稅收熱點問題,要及時組織輿論跟進,加強對稅收政策特別是與公民生活密切相關稅收政策的宣傳,努力掌握話語權。大力宣傳稅務系統在加強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崗位創先爭優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涌現出來的模范人物和先進事跡,弘揚以先進價值理念為核心的現代稅收文化,努力擴大稅收工作的社會影響,在全社會形成對稅收工作的高度共識。樹立公共關系理念,注重與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的溝通和交流,積極推進稅收公共關系建設。適應對外開放和國際交流需要,重視開展稅收外宣工作。 三、把握輿論導向,努力提高引導涉稅輿論的水平 弘揚主旋律,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是稅收宣傳服務稅收工作大局的基本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注重研究新形勢下的輿情動態,努力提高引導涉稅輿論和防范、化解輿論危機的能力。 (一)及時掌握稅收輿情動態信息。建立涉稅輿情監測工作機制,定期搜集各類媒體對稅收工作的報道及評論,并通過處理來信來訪、受理投訴舉報等形式,廣泛搜集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建議。稅務總局將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借助社會力量,做好稅收輿情動態信息搜集和分析工作。各地稅務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內涉稅輿情的搜集和分析,為輔助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稅務總局將定期向各地通報輿情信息監測情況。 (二)主動引導涉稅社會輿論。完善稅收新聞發布制度,把握有利時機,掌握分寸和節奏,及時公布權威信息,防止政府權威消息空白。稅務總局將以通報稅收收入、政策調整、稅務案件、稅收管理重大決定為主要內容,實現稅收新聞發布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各地也要加大新聞發布工作力度,針對重要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出臺,對社會輿論進行預測分析,建立稅收新聞發布工作預案。掌握社會公眾、媒體對稅收工作的關注點,建立稅收新聞問題庫和答復口徑庫。各級稅務機關要經常組織網上在線交流、訪談答疑等活動,領導干部要帶頭與網民進行交流互動。廣大稅務人員要發揮業務專長,積極參與網上涉及稅收工作的討論,澄清對稅收工作的誤解和誤讀。 (三)加強涉稅輿情危機管理。強化稅務機關公共危機管理意識,建立稅收輿情信息分級處理機制。對公眾關注的涉稅負面信息,要密切關注信息走向,加強與新聞宣傳管理部門的配合,將其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對涉稅突發性事件,要在掌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及時發布客觀、準確的信息,避免信息傳播失真、失控,掌握話語權。要組織網絡評論員或專家以中性、客觀的態度進行置評,引導社會公眾理性認知。在應急處理工作上,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應急培訓,完善應急處置和善后措施,不斷提高應對能力。各級稅務機關對當地發生的重大涉稅輿情事件或突發事件,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及時確定對外宣傳口徑。 四、創新工作形式,不斷強化稅收宣傳陣地建設 稅收宣傳工作要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和載體,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做到體現時代性、富于創造性。 (一)積極利用新媒體開展稅收宣傳。認真研究新興媒體的功能和作用,重視利用手機報、手機短信、博客、微博、論壇、貼吧、視頻、動漫、公益廣告等新載體開展工作。高度重視和發揮網絡媒體的聚焦效應和擴展優勢,深入了解網絡新聞的傳播和寫作特點,提高網絡新聞的制作質量。大力推進各級稅務網站建設,進一步突出稅務部門特色,健全網站管理和信息更新機制,整合網上宣傳和服務項目,分級負責、上下聯動,充分發揮稅務網站在稅收宣傳、信息公開、納稅服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鞏固拓展傳統稅收宣傳陣地。注重發揮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優勢,根據平面媒體、廣電媒體等不同特點,精心策劃和組織好重大新聞宣傳活動。在新聞發布會之外,建立新聞通氣制度,通過媒體吹風會、記者見面會、主題說明會、集體采訪等方式,定期組織記者就稅收中心工作、專題工作進行采風和集中報道。進一步發揮中國稅務報社、中國稅務雜志社、中國稅務出版社在稅收新聞宣傳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努力做到新聞性與導向性、思想性與可讀性、指導性與服務性的有機結合。主動加強與新聞宣傳主管部門的聯系,爭取其對稅收宣傳的重視和支持,將稅收宣傳納入各級思想宣傳工作的全局計劃之中。 (三)培育打造稅收宣傳品牌。正確處理集中宣傳和日常宣傳的關系,堅持不懈地抓好稅收宣傳月活動,加強活動策劃和組織,進一步提升稅收宣傳月品牌的美譽度和影響力,并以稅收宣傳月為龍頭,推動日常稅收宣傳活動,積極構建稅收宣傳長效機制。各級稅務機關要結合實際,圍繞主題,注重特色,集中精力實施重大宣傳項目,努力打造稅收宣傳精品,力爭2-3年內在現有基礎上形成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廣泛影響力的稅收宣傳品牌。 (四)探索推進稅收宣傳的社會化。密切與財稅界、經濟界知名專家學者的聯系,建立稅收宣傳專家庫,向主流媒體推薦專家采訪,定期邀請專家學者就稅收工作撰寫理論文章或時事評論。充分發揮稅務系統人才聚集的優勢,動員社會專業力量,內外結合努力創作一批高質量的稅收題材文藝作品。深入開展稅收宣傳課題研究,吸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指導稅收宣傳工作實踐。積極借助社會資源,采用聯合制作、服務外包等形式,深入推進稅收宣傳的專業化和社會化。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稅收宣傳工作順利開展 各級稅務機關要把宣傳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落實措施,推動稅收宣傳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稅務機關主要領導要加強對稅收宣傳工作的指導,分管領導要下大力氣抓好稅收宣傳工作,其他局領導要重視和推動分管業務工作的宣傳工作。辦公廳(室)在黨組的統一領導下,承擔稅收宣傳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推動職責,各業務部門和綜合部門要積極參與、支持稅收宣傳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統一高效的稅收“大宣傳”工作格局。 (二)落實工作保障。加強宣傳工作專門機構建設,國家稅務總局設立新聞發言人和辦公廳新聞宣傳辦公室,歸口管理新聞宣傳工作,各地也要相應加強新聞宣傳機構建設, 省級稅務機關要保證不少于2-3人專職從事稅收宣傳工作。在公務員招錄中應適當考慮新聞、宣傳專業人才,更新和充實宣傳工作力量。加大宣傳經費和硬件投入,配好配齊符合工作需要的宣傳設備。規范宣傳經費管理,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新聞宣傳基礎資料管理,逐步形成涵蓋稅收圖片、音像資料、動漫作品、公益廣告、文藝作品等類型的新聞宣傳資料庫。 (三)強化宣傳培訓。通過經常舉辦稅收宣傳工作培訓班、宣傳工作經驗交流會等方式,加強對宣傳人員的專業教育培訓,促進相互學習借鑒和共同提高,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稅收宣傳隊伍。各級稅務機關要為宣傳人員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在列席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參加綜合性會議、調研等重要活動,閱讀文件和有關報告,了解上級機關工作部署等方面提供便利,使宣傳人員對全局工作和領導意圖有更多的了解和準確的把握。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級稅務機關宣傳工作機構之間應當保持經常、順暢的聯絡溝通,對重點宣傳項目應當配合呼應,形成聲勢。稅務總局辦公廳定期下發《稅務系統新聞宣傳要點》,加強對宣傳工作的指導,并將優秀宣傳項目向基層推薦,實現資源共享。各級機關內設部門在組織召開專業性會議及重大活動、研究制定重大稅收政策、實施重要征管措施時,要及時與新聞宣傳管理機構進行溝通聯絡,提出宣傳需求。加強國、地稅局之間的配合,完善國、地稅局聯合開展稅收宣傳制度,從計劃、組織、實施等方面搞好合作。 (五)嚴肅宣傳紀律。各級稅務機關新聞宣傳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各類重要稅收宣傳稿件的審核把關,切實把握稅收宣傳導向和口徑。各級稅務機關內設部門及工作人員接受媒體采訪,必須由新聞宣傳管理機構統一安排。各部門的稅收宣傳工作聯絡員要認真履行提供新聞線索、報送宣傳稿件等工作職責。對中央級媒體和境外媒體到各地的采訪,各地應向稅務總局辦公廳報備。 (六)實行績效評估。各級稅務機關要將宣傳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把宣傳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對下考核和表彰的重要指標。積極推薦優秀宣傳作品參加稅務系統宣傳評比工作,對宣傳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適當獎勵,促進各地稅收宣傳工作爭優創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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