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國稅發[2015]76號 2015-4-1各市、縣國家稅務局,洋浦區國家稅務局,先行試驗區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分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5]3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貫徹落實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在海南國稅門戶網站開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專欄,編制和發布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目錄,宣傳報道全省國稅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措施和成效。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報刊以及官方網站、微博微信、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多種渠道,全方位、立體式宣傳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二、在稅收宣傳月期間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通過在線訪談、新聞發布、上門宣傳、媒體報道等多種方式集中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
在各市縣局辦稅服務廳醒目位置放置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資料,設立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咨詢服務臺,并通過辦稅服務廳的LED顯示屏、電子辦稅終端機以及多媒體設備進行宣傳,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三、抓好稅務干部特別是辦稅服務大廳納稅申報崗、小微企業咨詢服務崗、12366納稅服務崗、政策法規崗的稅收優惠政策業務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便捷足額享受稅收優惠。
四、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將通過填寫申報表自動履行備案手續,各市縣局不能要求納稅人另行報送專門備案材料。
五、各市縣局應在4月初給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送達“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告知書”以及最新的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宣傳手冊。
海南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