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特別說明】鑒于目前我們對涉稅中介機構的監管與服務僅限于稅務師事務所,因此,目前的三方溝通機制中的涉稅中介機構主要指稅務師事務所,待機制成熟運行之后,將逐步探索向其他涉稅中介機構延伸。
【提綱內容】
一、目標任務
通過一系列工作措施,分步驟、分階段、分層次地建立稅務機關、涉稅中介機構、納稅人三方溝通長效機制,力爭通過完善的機制建設,依托信息化平臺,切實解決納稅人訴求,聽取和采納涉稅中介機構專業化意見和建議,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更好地服務稅收和經濟發展大局。
二、工作措施
(一)搭建日常溝通平臺
1、多形式開展意見采集和情況調研(行業自查、基層走訪、納稅人座談會、問卷調查、網上意見箱等);
2、通過12366、電子稅務局,建立稅收政策傳遞綠色通道;
3、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專門反饋渠道。
(二)定期召開交流會議
1、定期稅務機關和涉稅中介機構交流會,專門聽取涉稅中介機構對稅務機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新政的理解和反饋以及對涉稅中介機構的服務和監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定期召開三方溝通交流會;
3、不定期就重大問題召開專題會議。遇有重大政策變化或爭議問題,可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共同磋商。
(三)建立爭議化解平臺和維權保障機制
就三方存在爭議的稅收政策或重大涉稅問題,通過納稅人之家、納稅人學堂、納稅人專題會議等途徑開展磋商協調,闡述各方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及依據,達成共識,形成一致的稅收政策理解和執行口徑,有效化解涉稅爭議。
三、組織實施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建立“省、市、縣”三級監管體系,形成上下崗責明晰、制度規范的管理機制。明確各級機關在三方溝通機制中具體的工作職責。
2、多方聯動,形成合力
密切國、地稅的溝通和合作;國地稅內部的相關業務處室之間加強聯系和協作。
3、扎實開展、及時反饋
對確定的機制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在貫徹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