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 2015-1-9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現將我區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納稅人離線開票時限和離線開票總金額標準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因網絡故障等原因無法在線開票的,離線開票時限為72小時。
二、納稅人因網絡故障等原因無法在線開票的,離線開票總金額為最高開票限額×月購票限量×20%。
三、納稅人離線開票時間超過離線開票時限或離線開票金額超過離線開票總金額的,將無法開具發票。納稅人需連通網絡上傳發票或攜帶專用設備到稅務機關進行報稅后方可開票。
四、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2015年1月9日
稅屋提示——自2015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的通知》(國稅發〔2006〕78號)第一條第二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系統開具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第四條第四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試運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4〕522號)同時廢止。
相關政策——稅總發[2014]1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工作有關問題
相關操作——
《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操作辦法(試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稅控裝置一體化發行工作規程(試行)》
總局解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