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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應至少再延長十年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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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實施了10年的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到期。昨日,全國政協委員、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告訴本報記者,他昨日向全國“兩會”共提交了6項提案,其中一項就是建議繼續實行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并建議將該優惠政策至少再延長10年。 劉永好表示,從2000年到2009年,雖然東西部地區以增長率為標志的相對差距有所縮小,但是絕對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繼續擴大。他說,深圳特區15%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持續實施了近30年,在極大地推動特區建設的同時,也為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積累了經驗。我國西部地區人均收入仍處于全國最低水平,怎樣系統地提高西部地區人均收入,讓西部地區的人民享受到國家改革開放的成果尤其重要。而這些都需要國家給予更多支持,都應大力支持和推動西部繼續實施優惠政策,并且在優惠支持的種類、力度上進一步加大。 因此,他建議國家實施的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應還至少延續10年,同時以政府為主體的投資,在投入安排上應繼續向西部傾斜,在投資、融資、基本配套設施建設、就業、土地政策等各方面予以更多的傾斜和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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