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國稅貨[2014]24號 2014-7-11浦東新區、普陀、閘北、虹口、閔行、嘉定、奉賢、金山、松江、青浦區、崇明縣稅務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及市局《關于本市殘疾人就業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征收管理的實施意見》(滬國稅流[2008]10號)的有關規定,根據上海市民政局提交的名單,現將《本市資格認定福利企業名單(第53批)》、《本市變更登記調整福利企業名單(第53批)》下發給你們,列入名單的企業,可申請享受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請按規定認真審核執行。
對一并下發的《本市注銷福利企業資格名單(第53批)》中列明的上海美芝制冷配件廠等51戶企業,從注銷福利企業資格之日起,停止其享受相關稅收優惠資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rar文件
1.本市資格認定福利企業名單(第53批)
2.本市變更登記調整福利企業名單(第53批)
3.本市注銷福利企業資格名單(第53批)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