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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即將出臺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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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9年4月23日,江蘇省建筑業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座談會在南通市下屬縣級市海門市舉行。江蘇省地稅局稅政二處、南通市地稅局稅政二處的有關領導、國家稅務總局統編的《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建筑業》一書編寫人員出席了會議,江蘇蘇中建設集團及南通建筑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作為納稅人代表參加會議。 據了解,該次會議重點是就江蘇省地方稅務局代國家稅務總局擬訂的《建筑業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內容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討論。《建筑業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是在《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8]28號)的框架下,就稅務部門加強建筑業企業所得稅征管、規范建筑業企業所得稅征管秩序而制訂的專項管理辦法,主要對建筑業工程項目管理、外出經營施工、分支機構就地預繳等管理事項作出了詳細規定。與會人員針對具體內容就細節問題各抒己見,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建議,部分修改建議將反映給總局予以明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工作要點的安排,該辦法有望在2009年出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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