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并和統一增值稅征收率 6月1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決定簡并和統一增值稅征收率,將6%和4%的增值稅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
2、取得相關證件進行國際水路運輸適用零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際水路運輸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4〕50號)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境內的單位和個人取得交通部門頒發的《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或加注國際客貨運輸的《水路運輸許可證》,并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的,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3、《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關稅減讓方案實施 《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關稅減讓方案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協定,中方將逐步對瑞士84.2%的對華出口產品實施零關稅,瑞士將立即對中方99.7%的對瑞士出口產品實施零關稅。
4、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問題明確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2號),明確了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及稅款征收有關問題。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
5、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啟用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調整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票面內容的公告》,決定對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票面內容作出調整。自2014年7月1日起,啟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6、海關總署公布港澳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及相關事宜 5月29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及相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41號),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