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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公司為員工支出的集體福利費用,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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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公司為員工支出的集體福利費用,是否可以稅前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為其雇員提存醫療保險等三項基金以外的職工集體福利類費用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9]709號)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不屬于醫療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退休保險基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范圍內的其他職工福利類支出,可按實際發生數在當年度稅前扣除。但當年度稅前扣除的此類費用,不得超過企業全年職工稅前列支工資總額的14%,其超過部分也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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