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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所得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嗎?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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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這里的“符合條件”指的是什么?在帳務處理時應怎么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該條強調了三個方面:一是減免主體為居民企業;二是減免對象是技術轉讓所得;三是減免標準線為年度轉讓所得總和,企業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應符合上述三個要點才能享受減免稅優惠。 此項免稅所得在期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直接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減項申報即可,帳務處理上按正常處置無形資產處理。 轉讓時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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