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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4號長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加部分涉稅業務納入“同城通辦”范圍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4/12/31 來源: 閱讀次數: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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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加部分涉稅業務納入“同城通辦”范圍的公告長春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4號 2014-9-30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長春市國家稅務局決定將部分涉稅業務納入“同城通辦”范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部分涉稅業務 將“營改增”納稅人(不包括2014年試點的鐵路運輸、郵政業和電信業)部分涉稅業務納入“同城通辦”范圍,包括:申報征收、報稅認證、發票領購、代開普通發票、簡易處罰、納稅證明開具、納稅評估補稅稅票開具、稽查查補稅款稅票開具和稅務咨詢9項業務。
二、企業所得稅年報 將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納入“同城通辦”范圍(有以下特殊情況的回主管局辦理:邏輯關系不符、預繳稅款錯誤、涉及減免稅審批與備案、資產損失申報、總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和逾期補充申報)。
三、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 將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征收納入“同城通辦”范圍。
本公告自2014年10月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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