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國稅局選取5起近期典型重大涉稅案件向社會公開曝光。
這5起典型稅案分別是:
一是樂清市“4·29”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該案涉及企業136戶,開具發票1554份,涉及金額1.6億元,稅額3144.6萬元。截至2011年底,已入庫稅款2975.3萬元、罰款2389.5萬元,2名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
二是湖州市金燦制衣有限公司逃稅案。2008年~2011年,該公司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9份,虛增成本169.38萬元,逃稅71.14萬元。目前,稅款已全部追繳入庫,并加收相應滯納金。5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刑。
三是衢州市騰輝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該公司為收取開票“手續費”向金華市某公司虛開發票86份,涉及金額855.2萬元,稅額85.52萬元。該公司除受到相應處罰外,其法定代表人被判刑4年。
四是三門縣“3·23”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臺州市三門縣超越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三門縣風順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三門縣鑫泰金屬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為其他企業虛開“鋼材”銷售發票,用于受票企業抵扣進項稅額。該案涉及有問題受票企業727戶,應查補稅款7745.94萬元,罰款6752.01萬元,現已入庫稅款7615.89萬元、罰款6048.5萬元、滯納金等2831.33萬元。涉及虛開發票的3家企業已按規定移送司法處理,8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刑。
五是舟山市源鑫食品有限公司逃稅案。2008年12月,該公司與舟山市谷林食品有限公司簽訂虛假購銷合同,并向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0張,票面價稅合計2852.8萬元,于當月向國稅部門作了增值稅銷項申報。為核平賬務,該公司同時為自己無貨虛開水產品收購發票253份,涉及金額2485.66萬元,稅額323.14萬元,于當月向國稅部門申報抵扣。經稅務機關認定,該公司逃避繳納增值稅220.64萬元。2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刑。
據統計,2010年~2011年,浙江省國稅稽查部門共檢查納稅人22127戶,查補入庫稅款、罰款、加收滯納金62.65億元,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案件88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