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銷售進口的鮮活豬肉能否享受流通環節增值稅免稅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規定:“一、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因此,納稅人銷售進口的鮮活豬肉可以享受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優惠。
2.銷售真空包裝的蔬菜能否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一、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見附件)執行。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制成的食品。
因此,銷售真空包裝的蔬菜不得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
3.納稅信用評價為C級的企業是否可以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規定:“二、納稅人從事《目錄》所列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其申請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時,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3)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4)綜合利用的資源,屬于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5)納稅信用等級不屬于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因此,納稅信用等級為C級的企業不可以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4.港澳臺同胞銷售自產的農產品,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8號令)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八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是指:
(一)銷售貨物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
(二)提供的應稅勞務發生在境內。
因此,銷售自產農產品的港澳臺同胞屬于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可以享受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優惠。
5.2016年5月1日以后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已繳納的增值稅,是否可以申請退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八、自2016年5月1日起,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免征增值稅。本通知下發前已征的增值稅,可抵減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辦理退稅。”
因此,2016年5月1日起,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已繳納的增值稅,可抵減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辦理退稅。
6.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取得保費收入,保監會已在網站上公示該產品備案情況,但無產品備案回執。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使用保監會網站上公示的產品備案清單作為申請材料,辦理免征增值稅優惠備案?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
(二十一)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
……
上述免稅政策實行備案管理,具體備案管理辦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免征營業稅審批事項取消后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5號)規定執行。”
因此,鑒于目前保監會的實際情況,開辦符合免稅條件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可以使用保監會官網上公示的產品備案清單作為申請材料,辦理免征增值稅優惠備案。
7.境內保險企業為境外企業在境外的標的物提供保險服務,能否享受增值稅退免稅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
二、境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免征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
(三)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
二、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規定:“一、再保險服務
(一)境內保險公司向境外保險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再保險服務,免征增值稅。”
該業務不屬于上述文件規定范圍,不能享受增值稅退免稅優惠。
8.給動物打疫苗能否免征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
(十)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農業機耕,是指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物保護等)的業務;排灌,是指對農田進行灌溉或者排澇的業務;病蟲害防治,是指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病蟲害測報和防治的業務;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相關技術培訓,是指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業務相關以及為使農民獲得農牧保險知識的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免稅范圍,包括與該項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和醫療用具的業務。”
如果符合上述規定的給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可以免征增值稅。
9.境內銀行與境外其他銀行發生同業代付業務,能否免征增值稅?
答: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
(二十三)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1.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業務。包括人民銀行對一般金融機構貸款,以及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等。
2.銀行聯行往來業務。同一銀行系統內部不同行、處之間所發生的資金賬務往來業務。”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70號)規定:“一、金融機構開展下列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
(三)同業代付。
同業代付,是指商業銀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機構(委托方)的委托向企業客戶付款,委托方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款項本息的資金融通行為。
……
三、境內銀行與其境外的總機構、母公司之間,以及境內銀行與其境外的分支機構、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屬于《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款第2項所稱的銀行聯行往來業務。”
因此,境內銀行與境外其他銀行不屬于同一銀行系統,不屬于財稅〔2016〕70號文件規定的同業代付范圍,不能免征增值稅。
10.一般納稅人銷售辣椒油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規定:“二、食用植物油
植物油是從植物根、莖、葉、果實、花或胚芽組織中加工提取的油脂。
食用植物油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為原料生產的混合油。”
因此,一般納稅人銷售辣椒油的適用稅率是17%。
11.一般納稅人銷售地瓜粉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淀粉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6〕744號)規定:“……關于淀粉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的規定,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從淀粉的生產工藝流程等方面看,淀粉不屬于農業產品的范圍,應按照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因此,地瓜粉屬于淀粉,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12.我公司銷售礦山用的設備,合同約定設備使用后一年內如有出現任何損壞,由我方無償提供零配件進行維護。上述業務中無償提供的零配件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因此,保修期內免費維修作為銷售合同的一部分,有關收入應在銷售設備時一并繳納增值稅,保修時不需要再繳納增值稅。保修過程中無償提供的零配件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13.義齒制作公司設計了三套方案并制作成模型,演示后讓客戶從中選擇一套,再制作成義齒,上述業務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銷售貨物同時提供設計服務屬于混合銷售,義齒制作公司應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14.翻斗車是否屬于農用機械范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規定:“十六、農機
農機是指用于農業生產(包括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的各種機器和機械化和半機械化農具,以及小農具。
農機的范圍包括:
(一)拖拉機。是以內燃機為驅動牽引機具從事作業和運載物資的機械。包括輪拖拉機、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機耕船。
……
(十)農業運輸機械。是指農業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各種運輸機械。包括人力車(不包括三輪運貨車)、畜力車和拖拉機掛車。
農用汽車不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
翻斗車是一種特殊的料斗可傾翻的短途輸送物料的車輛,不屬于農用機械范圍。
15.我公司負責將政府部門的車輛在管理平臺上進行管理調配,收取的管理費用,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六)現代服務。
……
2.信息技術服務。
……
(4)業務流程管理服務,是指依托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審計管理、稅務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經營信息管理和呼叫中心等服務的活動。”
因此,企業在管理平臺上管理調度車輛收取的管理費用,應按照業務流程管理服務繳納增值稅。
16.納稅人為兒童提供的室內游樂園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七)生活服務。
1.文化體育服務。
文化體育服務,包括文化服務和體育服務。
(1)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遺產保護,組織舉辦宗教活動、科技活動、文化活動,提供游覽場所。”
因此,為兒童提供的室內游樂園屬于提供游覽場所,按照文化服務繳稅。
17.商場經營游戲城堡是否屬于提供娛樂服務?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七)生活服務。
……
1.文化體育服務。
……
(1)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遺產保護,組織舉辦宗教活動、科技活動、文化活動,提供游覽場所。
……
3.旅游娛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包括旅游服務和娛樂服務。
……
(2)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
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因此,商場經營游戲城堡屬于提供文化服務,不屬于娛樂服務。
18.銷售手游版權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二、銷售無形資產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因此,銷售手游版權屬于銷售著作權,按照銷售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
19.一般納稅人出租鐵塔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所稱建筑物,是指供人們在其內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的房屋或者場所,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2’的房屋;所稱構筑物,是指人們不在其內生產、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體為《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03’的構筑物;所稱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礦產資源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
《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電子版可在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查詢。”
鐵塔在《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前兩位為“28”,屬于電力工業專用設備。因此,出租鐵塔屬于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7%。
20.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由于修建鐵路需要,被占用了部分土地,收到鐵路征遷指揮部發放的補償款,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能否開具發票?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的規定:“
(二)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上述占地行為屬于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應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符合規定的可以選簡易辦法征收。應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
21.我公司在外地的土地被其他單位占用用于鋪設線路管道,取得的補償款項是否需要在土地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規定:“三、其他政策
……
(二)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規定:“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因此,上述占地行為屬于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如土地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應向土地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22.納稅人為他人安裝網線,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四)建筑服務。
……
2.安裝服務。
……
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帶、水、電、燃氣、暖氣等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戶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因此,納稅人為他人安裝網線,應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23.安裝酒店用的大型抽油煙機,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四)建筑服務。
2.安裝服務。
安裝服務,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被安裝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
因此,酒店使用的大型抽油煙機屬于生產設備,提供該設備的安裝服務,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24.拆卸大型生產線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四)建筑服務。
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
5.其他建筑服務。
其他建筑服務,是指上列工程作業之外的各種工程作業服務,如鉆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平整土地、園林綠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腳手架、爆破、礦山穿孔、表面附著物(包括巖層、土層、沙層等)剝離和清理等工程作業。”
因此,拆卸大型生產線按照其他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
25.單位食堂為內部員工提供餐飲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條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于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
(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因此,上述業務屬于非經營活動,不征收增值稅。
26.事業單位收取的考試報名費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七)生活服務
……
2.教育醫療服務。
教育醫療服務,包括教育服務和醫療服務。
(1)教育服務,是指提供學歷教育服務、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的業務活動。
……
教育輔助服務,包括教育測評、考試、招生等服務。”
因此,事業單位收取的考試報名費應按照教育輔助服務繳納增值稅。
27.廣告公司等非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的報刊、雜志投遞服務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
……
(六)現代服務。
……
4.物流輔助服務。
……
(7)收派服務,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諾的時限內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揀、派送服務的業務活動。”
因此,廣告公司等非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的報刊、雜志投遞服務按照收派服務征收增值稅。
28.我公司租入一棟辦公樓,其中一層作為員工食堂,進項稅額是否可以全額抵扣?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自2018年1月1日起,你公司租入的上述不動產不是專用于集體福利的可以全額抵扣。
29.ETC充值取得不征稅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
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取得不征稅發票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0.我公司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案件,先支付了部分訴訟費,但已經取得了全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
因此,你公司購進咨詢服務而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屬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圍的,可以用于抵扣進項稅額。
31.一般納稅人企業安排員工外出參加黨員培訓,取得住宿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第二十四條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因此,企業安排員工外出參加黨員培訓取得住宿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32.存貨因過期而報廢,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需要轉出?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因此,產品過期報廢不屬于非正常損失的范圍,不需要做進項轉出。
33.餐飲企業參與核定扣除的生產成本中是否包括物業費?
答: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竹木加工餐飲服務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閩財稅〔2017〕41號)規定:“二、2018年1月1日前登記的試點納稅人采用成本法核定;2018年1月1日后新辦的試點納稅人在開辦當年采用參照法核定,自開辦次年起采用成本法核定。
(一)2018年1月1日前登記的試點納稅人根據2017年度1-9月的會計核算資料,計算確定耗用農產品的外購金額占生產成本的比例(以下稱農產品耗用率)。
(二)竹木加工行業成本法的主營業務成本及生產成本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動力。
(三)餐飲服務行業的主營業務成本及生產成本為提供餐飲服務的成本,包括租金、水及能源、原材料。”
因此,餐飲服務行業參與核定扣除的主營業務成本及生產成本中不包括物業費。
34.農產品生產企業購買食鹽作為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率是11%,是否可以按照13%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因此,食鹽不屬于農產品范圍,應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進行抵扣。
35.農產品核定扣除企業,購入農產品一部分用于深加工,一部分直接銷售,如何計算直接銷售部分的進項稅額?
答:一、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發布<福建省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閩財稅〔2017〕40號)第十三條規定:“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1%/(1+11%)
損耗率=損耗數量/購進數量
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應當單獨核算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銷售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核定扣除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因此,納稅人應該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直接銷售農產品的進項并填報《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計算表》。
36.增值稅起征點以下小規模納稅人現在還能否領購手工發票?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起征點以下小規模納稅人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國稅函〔2017〕409號)規定:“我省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對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點下戶納稅人)開展推行新系統試點工作。”
因此,從2018年1月1號起,福建省增值稅起征點以下小規模納稅人不能再領購手工發票。
37.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起征點以下小規模納稅人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國稅函〔2017〕409號)規定:“使用通用手工發票或者申請窗口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納入新系統推行范圍,主管國稅機關不再向其發放通用手工發票或為其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點下戶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原則上使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因此,2018年1月1日起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納入新系統推行范圍,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38.點下戶納稅人開具稅控發票,是否可以自行選擇技術服務單位?
答:根據《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增值稅起征點以下小規模納稅人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國稅函〔2017〕409號)規定:“二、推行模式
點下戶納稅人初次自主選擇、免費使用航天信息或百旺金賦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以下簡稱稅控專用設備)及其技術維護服務,技術服務單位不得干擾或拒絕。……”
因此,點下戶納稅人開具稅控發票,可以自行選擇技術服務單位。
39.匯總核算總分機構之間的內部業務應如何開具發票?
答: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總分機構增值稅匯總核算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稅〔2016〕4號)第十四條規定:“總分支機構分別向所屬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領用發票,分支機構下屬營業網點統一向所屬分支機構領用發票。同一設區市范圍內的分支機構可以只確定一家分支機構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總分支機構內部之間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不得開具發票,統一使用《內部調撥結算單》。《內部調撥結算單》樣式由總機構印制并報其主管國稅機關備案。”
因此,匯總核算總分機構之間內部業務不得開具發票,統一使用《內部調撥結算單》。
40.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時預繳的稅款,是否可以從8000元內抵減?
答: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第五條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第六條增值稅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時,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第七條增值稅納稅人申請代開專用發票時,應填寫《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式樣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單》),連同稅務登記證副本,到主管稅務機關稅款征收崗位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全額申報繳納稅款,同時繳納專用發票工本費。”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繼續實施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6號)規定:“一、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備案。“
因此,上述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的是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不包含代開專用發票時預繳的稅款,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仍需按對應征收率預繳稅款。
41.增值稅發票備注欄的信息是否可以手寫?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九條規定:“將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二條,修改為: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因此,增值稅發票備注欄的信息不可以手寫。
42.納稅人銷售安置房應開具什么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使用的增值稅發票聯次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6〕190號)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近接部分地區反映,需要明確營改增后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使用的增值稅發票聯次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使用六聯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納稅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需要使用發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第六聯或者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三聯。”
因此,納稅人銷售安置房需要領購六聯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進行開具。
43.納稅人提供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取得商標局開具的財政票據,是否可以給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款第4項規定:“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上述財政票據屬于納稅人提供代理服務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4.納稅人取得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欄為什么會顯示“***”?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附件《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七節規定:“二、地稅機關代開發票具體規定
……
地稅機關代開發票崗位應按下列要求填開增值稅發票:
(一)‘稅率’欄填寫增值稅征收率。免稅、差額征稅以及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適用優惠政策減按1.5%征收的,“稅率”欄自動打印‘***’;
……”
因此,代開屬于免稅、差額征稅或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適用優惠政策減按1.5%征收范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欄會顯示“***”。
45.納稅人是否可以使用繁體中文開具發票?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九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因此,納稅人應當使用中文開具發票,中文使用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規定。
46.保險經紀機構雇傭個人代理人來為其辦理相關保險業務,能否比照適用個人保險代理人相關規定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七、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信用卡、旅游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執行本公告第二條有關展業成本的規定。
保險企業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向主管國稅機關出具個人保險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付款時間、付款金額、代征稅款的詳細清單。”
因此,保險經濟機構雇傭個人代理人來為其相關辦理保險業務,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比照適用個人保險代理人相關規定來處理。
47.簡易征收一次性備案制度是否僅限于建筑行業?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建筑服務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備案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3號)規定:“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按規定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實行一次備案制。
……
三、納稅人備案后提供其他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筑服務,不再備案。納稅人應按照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資料范圍,完整保留其他適用或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建筑服務的資料備查,否則該建筑服務不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簡易征收一次性備案制度僅限于建筑服務行業。
48.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被取消開發資質后銷售的不動產,還能否適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文件的規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二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本辦法。
自行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
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被取消開發資質后銷售自行開發不動產,繼續適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文件的規定。
49.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2號執行期已到期,現在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處購買電力產品,是否還可以按照此規定簽訂代征協議、代征稅款?
答:根據《關于繼續執行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1號)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因此,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已明確繼續執行,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處購買電力產品,也可以繼續參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2條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簽訂代征協議、代征稅款。
50.申請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總分機構,是否需要就增值稅、消費稅分別報送申請資料?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消費稅有關涉稅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規定:“二、自2017年11月1日起,納稅人同時申請匯總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在匯總納稅申請資料中予以說明即可,不需要就增值稅、消費稅分別報送申請資料。”
因此,同時申請匯總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不需要分別報送申請資料。
51.進口新能源汽車是否可以免征車輛購置稅?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二、對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因此,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可以免征車輛購置稅。
52.購買電動摩托車是否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第三條規定:“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具體征收范圍依照本條例所附《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表》執行。
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并公布。”
根據《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表》:二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或者發動機汽缸總排量大于50cm3的兩個車輪的機動車;三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或者發動機汽缸總排量大于50cm3,空車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因此,購買最高設計時速大于50km/h的電動摩托車,或者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空車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個車輪的電動摩托車屬于車購稅征收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