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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案例(三) |
發布時間:2016/6/27 來源: 閱讀次數: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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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況
(1)企業情況
XXXX供電公司隸屬于某省電力公司,系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就地監管單位,公司下設兩個非獨立核算分局、30個變電站,現有固定資產215871萬元,主要是變電設施、房屋、建筑物、器材等,從業人員1088人,2006年銷售收入153183萬元,實現利潤124167萬元。
(2)財務核算情況
該公司在管理上被視為省電力公司的一個生產車間,經營收入包括:售電收入、隨同電價收取的“三峽建設基金”及各種附加、并網費等價外費用。電力來源有兩條途徑:上網電和非上網電;上網電成本由省公司核算,非上網電成本由該公司核算;省公司每年下達內部考核指標,對購買非上網電數量進行控制。工資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由省電力公司每年核定工資基數。
2.評估情況
該公司2004年度~2006年度的主要經濟指標見表A-11。
表A-11 單位:萬元
指標名稱2004年2005年2006年銷售收入凈額125346142395153183銷售成本198102175828764財務費用-21-29-39營業外收入17192134營業外支出13928620利潤總額105363120271124167工資總額163718952141(1)銷售收入變動率
銷售收入變動率=(本年銷售收入凈額-上年銷售收入凈額)÷上年銷售收入凈額×100%
2006年銷售收入變動率=(153183-142395)÷142395×100%=7.58%
2005年銷售收入變動率=(142395-125346)÷125346×100%=13.6%
(2)銷售成本變動率
銷售成本變動率=(本年銷售成本率-上年銷售成本率)÷上年銷售成本率
本年銷售成本率=本年銷售成本÷本年銷售收入額×100%
上年銷售成本率=和年銷售成本÷上年銷售收入額×100%
2006年銷售成本率=28746÷153183×100%=18.77%
2005年銷售成本率=21758÷142359×100%=15.28%
2004年銷售成本率=19810÷125346×100%=15.8%
2006年銷售成本變動率=(18.77%-15.28%)÷15.28%=22.84%
2005年銷售成本變動率=(15.28%-15.8%)÷15.8%=-3.29%
該公司2006年銷售成本變動率為22.84%,大于當年銷售收入變動率7.58%,指標異常,分析可能存在下列問題:一是可能有隱瞞銷售產品不計應稅收入行為;二是有可能多轉銷售成本行為。
(3)銷售利潤率
銷售利潤率=利潤總額÷銷售收入×100%
2006年度銷售利潤率=124167÷153183=81.06%
2005年度銷售利潤率=120271÷142395=84.46%
2004年度銷售利潤率=105363÷125346=84.06%
(4)成本費用利潤率
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成本費用總額=銷售成本 營業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2006年度成本費用利潤率=124167÷(28746-39)=432.5%
2005年度成本費用利潤率=120271÷(21758-29)=553.5%
2004年度成本費用利潤率=105363÷(19810-21)=532.4%
通過以上兩個指標的測算對比,可以看出企業2006年度的相關指標較以前年度均有較明顯的變化,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費用方面的問題。
(5)營業外收入比率
營業處收入比率=營業外收入÷銷售收入×100%
2006年度營業外收入比率=134÷153183×100%=0.087%
2005年度營業外收入比率=92÷142395×100%=0.065%
2004年度營業外收入比率=171÷125346×100%=0.136%
(6)營業外收入變動率
營業外收入變動率=(本年營業外收入-上年營業外收入)÷上年營業外收入×100%
2006年營業外收入變動率=(134-92)÷92×100%=45.7%
2005年營業外收入變動率=(92-171)÷171×100%=-46.2%
(7)營業外支出變動率
營業外支出變動率=(本年營業外支出-上年營業外支出)÷上年營業外支出×100%
2006年營業外支出變動率=(20-286)÷286×100%=-93.1%
2005年營業外支出變動率=(286-139)÷139×100%=105.76%
(8)利潤總額變動率
利潤總額變動率=(本年利潤總額-上年利潤總額)÷上年利潤總額×100%
2006年利潤總額變動率=(124167-120271)÷120271×100%=3.24%
2005年利潤總額變動率=(120271-105363)÷105363×100%=14.15%
以上指標波動較大,但通過約談和分析,未發現異常。
3.約談舉證
通過測算分析,結合企業核算特點,把核實成本作為主導方向,進行重點評估。經了解,企業的銷售成本主要由四部分構成:購入網外電力支出、固定資產折舊支出、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和職工工資,從這幾項內容入手,分別查找線索:
(1)電力成本支出
企業2006年購進 網外電力10606萬元,比2005年的7169萬元增長3437萬元,成本增長比例達到48%;致使電力成本增長比例高于收入增長比例。
(2)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2006年計提固定資產折舊11052萬元,比2005年的8692萬元多計提2360萬元,增長比例達到27%。
通過計算,發現固定資產折舊額與實際有出入,經過約談,了解到該公司對接受其單位無償捐贈的固定資產計提了折舊,計提金額為1385463.09元。經查實,企業是將以前年度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在2006年計提了折舊。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二十四條第三款“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是計提折舊”的規定,企業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385463.09元。
(3)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企業2006年發生大修理支出,造成修理費用增加。
(4)工資總額列支
該公司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省電力公司核定其2006年度工資基數2141萬元,當年實際發放超標準列支836581.60元,應予以調整。
綜合上述,該企業調增應稅所得額=1385463.09 836581.60=2222044.69元;
應補繳企業所得稅=2222044.60×33%=733274.75元。
4.綜合分析
(1)供電系統是一個特殊行業,財務核算也有其獨特的一面,特別是與上級管理的方法有關很大的關系,因此,搭建行業管理信息交換平臺,熟悉行業管理特點,規范企業核算方式,是實施管理的基礎。
(2)加強企業固定資產和大修理支出的管理。由于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對銷售成本的影響較大(約占40%),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對核實銷售成本、控制企業利潤至為關鍵。同時,隨著企業固定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大修理支出將會越來越多,能否正確區分固定資產修理纜和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也是影響企業所得稅的一個重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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