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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跨境并購安全審查 將涉及到60多個行業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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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資深并購律師表示,商務部要求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實際涉及到的“安全審查”行業達60種之多,甚至包括醫療器械、機械設備等領域 商務部近日出臺商務部公告2011年第53號 《實施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規定》(下稱《并購安全規定》),進一步明確在“安全審查”范圍內的外資并購行為的審批細節。 業內一位資深并購律師表示,商務部實際涉及到的“安全審查”行業達60種之多,甚至包括醫療器械、機械設備等領域。 《并購安全規定》稱,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屬于《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的并購安全審查范圍的,外國投資者應向商務部提出并購安全審查申請。 《通知》中規定:“并購安全審查的范圍為: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軍工及軍工配套企業,重點、敏感軍事設施周邊企業,以及關系國防安全的其他單位;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關系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關鍵技術、重大裝備制造等企業,且實際控制權可能被外國投資者取得。”并未進行行業細化。今年3月,商務部就關于安全審查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并試實施。 上述律師表示,《暫行規定》出臺后,商務部及各地商務局內部另有一文件,詳細列舉了60種應受到“安全審查”的行業。該文件并未對外界公開,是體現在各地商務局的電腦審批系統中。該律師介紹說,一旦地方商務局輸入所接受的申報項目內容,在行業選擇一欄選擇了這60種行業范圍內的選項,系統就會自動跳出警示框,要求確認該項目是否已經經過商務部的安全審查。 據了解,自今年3月份關于安全審查的《暫行規定》出臺以來,至《并購安全規定》出臺前為止,已被遞交商務部的并購項目中,尚無項目獲得審核結果。 此外,《并購安全規定》中要求,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外國投資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實質規避并購安全審查,包括但不限于代持、信托、多層次再投資、租賃、貸款、協議控制、境外交易等方式。 由于中國互聯網等領域不少企業使用協議控制方式,這一點備受關注。在需央行發放牌照的第三方支付領域,知情人士稱,對于這一領域的協議控制公司的并購,央行要求該類項目另行報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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