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國稅解讀全市范圍擴大推行通用機打發票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近期下發了《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在全市范圍內擴大推行通用機打發票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將《公告》解讀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目的
按照稅務總局針對普通發票管理提出的“精簡票種,統一式樣,強化機打,壓縮手工”的指導思想,我市于2012年7月10日發布了《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的公告》(2012年第2號),決定通用機打發票先行在我市和平區、南開區、塘沽區、寶坻區國家稅務局管轄的納稅人中使用。從目前情況看,推行工作比較順利,納稅人開具發票比較正常,以票控稅效果比較明顯。按照天津市國家稅務局推行通用機打發票工作安排,在全市范圍內擴大推行通用機打發票。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了擴大推行通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范圍。包括在全市范圍內除和平區、南開區、塘沽區、寶坻區國家稅務局四家先行試點單位以外所管轄的納稅人。
二是明確了通用機打發票啟用時間。啟用時間為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