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渝地稅發[2010]147號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97 |
|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稅發[2010]147號 2010.5.20各區縣(自治縣)地方稅務局,市局各直屬單位: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根據重慶市財政局等四部門《關于跨區域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及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財預〔2009〕6號)文件精神,重慶市內跨區縣經營的建筑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總機構匯總計算繳納,分支機構及項目部不實行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辦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