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抓好征管基礎,增強堵漏增收的能力。要針對征管基礎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收入工作。要進一步強化稅務登記的管理,加強國地稅聯合辦證信息的傳遞,規范納稅人新辦、變更和注銷程序,同時及時對未納入稅務監管的業戶進行清查,從源頭上奠定組織收入的基礎。要加強對申報征稅的管理,定期對應申報未申報、逾期申報、零申報、異常申報變動等信息進行分析和審核,防范申報不實帶來的稅收風險和漏洞,同時對應入庫未入庫、逾期入庫、滯納金加收、延期繳納等入庫信息進行后續管理,防止形成新欠,并及時清理陳欠,從過程上保證組織收入的實現。要進一步規范普通發票管理,通過網絡開具發票、發票代開等方式,實現以票控稅,及時發現納稅異常信息,依法打擊虛開發票、虛假抵扣稅款等發票違法行為。要拓展和完善委托代征和社會化征收等方式,實現對零散稅收的有效管理。
三是開展信息管稅,增強科技管理增收的能力。要確保數據質量,提高數據分析應用水平,化解信息不對稱帶來的收入風險。要對納稅人前后期申報入庫信息進行比對,對申報入庫信息與開具發票信息、財務報表信息、重大事項披露信息、第三方信息進行比對,及時發現稅收線索,實現管理增收。要開展國地稅聯合辦稅,利用信息傳遞和共享發掘稅收資源,對增值稅(營業稅)與所得稅、城建稅申報情況比對,對股權轉讓信息與所得稅進行比對,及時發現稅收漏洞,增加稅收收入。
四是實施風險管理,增強納稅遵從增收的能力。要全面提高風險監控力度,及時應對風險任務,有針對性的啟動納稅服務、評估、審計和稽查等措施,逐步提高征收率,降低流失率,將潛在稅源轉化為真實的稅收收入。要以開展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10戶企業集團稅收風險管理為切入點,完善大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模式。要大力推進重點稅源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納稅申報資料、財務會計報表及第三方信息開展納稅評估等工作。要積極探索利用企業電子賬務信息進行稅收風險分析,提高風險分析的準確性;要建立健全稅源管理部門與法規、稅政特別是稽查部門通力協作的風險管理工作機制。
五是充分發揮稅務稽查職能作用,不動聲色地開展好各項檢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要認真開展房地產、建筑安裝、地方商業銀行、股權轉讓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的稅收專項檢查,認真開展稅務總局確定的中國航天科工貿集團公司等12戶重點稅源企業駐魯成員單位檢查,要對省、市兩級控管的高風險重點稅源企業開展企業自查和重點稅收檢查,對總局定點聯系的部分企業開展稅收檢查。要大力整治虛假發票“買方市場”、“賣方市場”,查處建筑安裝、餐飲娛樂、營利性教育培訓、中介機構等重點行業非法使用發票行為,圍繞制售、虛開、購買、使用虛假發票以及傳播發票違法信息等環節,查辦一批性質惡劣、手段典型、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壞的發票違法犯罪重大案件。
三、進一步細化稅種管理
一是在營業稅管理上,要扎實推進“營改增”試點改革工作,全面準確篩選試點納稅人名單,加大試點納稅人欠稅清繳力度,防止在增值稅和營業稅之間出現“兩不管”的真空地帶。要加強對房地產、建筑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服務業等尚未納入“營改增”試點行業稅款繳納情況的檢查。要加大差額征稅管理辦法落實力度,規范扣除憑證管理和差額征稅的申報管理。積極探索建立與“營改增”等稅制改革相適應、與稅源狀況相協調的征管模式,實現征管資源合理配置,持續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是在企業所得稅管理上,要認真開展稅種認定清理核查工作,并切實加強對新增稅源的稅種認定,將該管的戶全部管起來。要認真開展匯繳數據分析,對零申報(申報表為空表)、未進行匯繳調整、連續多年虧損,以及跨年度事項、重大事項、高風險事項等,及時采取審核、評估、檢查等措施,重點跟進,強化管理。要抓住房地產業、建筑業、金融業等行業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強化稅收監管,將經濟增長點轉化為稅收增長點;要加強對采礦業企業的跟蹤管理,加強與煤炭、黃金行業協會的聯系,及時掌握這兩個行業的發展變動趨勢,準確把握對企業所得稅收入的影響因素和影響程度,制定有效措施,力爭將減收因素降到最低。要密切關注重點稅源大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時了解經濟形勢和稅收政策對企業實現稅收的影響,努力爭取工作主動權。
三是在個人所得稅管理上,要對2013年度全省兩處以上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并根據省局統一下發的應補稅款人員名單,對應補稅款的人員予以追繳。要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高收入群體自行申報情況進行檢查,增加收入的同時,也要提高高收入群體自行申報的真實性和自覺性。
四是在財產行為稅管理上,要積極推進國地稅合作,加強附征稅費零散稅源管理,擴大個人、臨商代開增值稅發票環節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附加委托國稅代征或聯合辦稅工作的實現范圍。要繼續深化以遠程監控為代表的資源稅源泉控管模式的推廣和應用。嚴格落實機動車代收代繳管理規定,規范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車船稅工作;密切部門協作,認真做好公安部門協助加強車輛車船稅管理和海事部門協助加強船舶車船稅管理工作。
五是在土地房產稅管理上,要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鞏固強化先稅后證、以地控稅等工作,加強土地價值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工作,推進存量房評估工作,嚴格以項目為單位開展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清算。要完善以電子地圖為依托的圖形化的宗地信息數據庫,加強對納稅人土地申報信息的比對預警,對漏征漏管宗地及時補充到稅源數據庫中,深化宗地管理的增值應用。
六是在國際稅收管理上,要進一步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國際稅收工作協同管理的通知》(魯國稅發〔2014〕74號)要求,做好對外支付信息共享與稅務備案管理,強化源泉扣繳。要加強對企業集團反避稅調查力度,注重反避稅案件立案、結案管理,推進反避稅成果轉化。要深化外籍人員個稅管理,重點加強企業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從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以及由境外雇主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申報管理,充分利用情報交換、納稅約談等手段提高管理質效。要加強境外上市企業涉稅管理,重點關注上市企業派發股息紅利、上市企業高管境外所得的稅收管理。
各市局、省局各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落實意見,細化征收措施,提升征管水平,促進組織收入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