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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存貨正常盤虧時需不需要做進項轉出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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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年底存貨正常盤虧時需不需要做進項轉出,如果需要的話,應該怎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4號)第十條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3]第223號)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十條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外的損失,包括:(一)自然災害損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損失;(三)其他非正常損失。”如果屬于正常盤虧不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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