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各稅務師事務所:
為更好地遵從稅法、配合稅務機關加強征管,更好地服務納稅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注冊稅務師涉稅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國稅發[2009]149號)以及其它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省國、地稅局同意,省稅協在原業務規范的基礎上,于年初制定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指導意見(試行)》等五項鑒證業務指導意見。
隨后,省稅協又修訂完善了《企業申請出口退(免)稅鑒證業務指導意見(試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完工產品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與預售收入毛利額的差異調整鑒證業務指導意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
請各稅務師事務所認真學習研究,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省稅協反映,以利進一步修訂、完善。
附件(請至“江蘇省注冊稅務師行業信息化管理系統”下載):
1、《企業申請出口退(免)稅鑒證業務指導意見(試行)》
2、《房地產開發企業完工產品實際銷售收入毛利額與預售收入毛利額的差異調整鑒證業務指導意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