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聯絡員備案制度的通知各市、州、長白山工商局,擴權強縣試點市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工商分局,省局機關各相關處室:
為切實履行好市場監管職責,依法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共治,密切工商部門與市場主體的聯系,更好地為市場主體提供工商法律法規宣傳、設立登記、年報申報等服務,根據國家工商總局要求,省局決定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聯絡員備案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絡員產生
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聯絡員由各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指定1名委托代理人員擔任。
二、備案方式
市場主體在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變更、備案、換照時,向市場主體的登記機關辦理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聯絡員備案。
已設立并已換照的市場主體未進行聯絡員備案的,由登記機關市場主體監管部門或委托轄區工商所辦理備案手續。
備案信息由相關備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錄入“聯絡員匯總表”,以電子表格形式逐級匯總上報省局。
三、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聯絡員備案表;
(二)聯絡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新設立登記的除外)。
四、聯絡員備案的主要內容
(一)市場主體營業執照注冊號;
(二)市場主體名稱;
(三)聯絡員姓名、身份證號;
(四)聯絡員用于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五、其他有關事項
各級工商機關要主動與市場主體溝通,督促市場主體及時辦理備案手續,以保證按時報送年報信息。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聯絡員變更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以上程序到原備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聯系人:省局企業處吳金樓聯系電話:0431-85279013信息中心:鄭繼紅聯系電話:0431-85279188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式樣
2.市場主體信息公示聯絡員備案表
3.聯絡員匯總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