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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8月22日財稅答疑匯總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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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無營業執照的納稅人是否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答:根據3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1號公告)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辦而未辦工商營業執照,或不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而需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簡稱無照戶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對無照戶納稅人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并限量供應發票。無照戶納稅人已領取營業執照或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已領取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的,稅務機關應當同時收回并做作廢處理。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問: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個人是否可以申請代開餐飲業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規定,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并開具與其經營業務范圍相應的普通發票,但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商事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正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應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并在補辦稅務登記手續后,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為其代開發票。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個人從事餐飲業不屬于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情形,無法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餐飲業普通發票。應按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1號公告的規定,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并限量供應發票。 問:我單位在外省有工程,企業所得稅在本市國稅局繳納,外出務工證明均由本市國稅局出具。但勞務發生地稅務局提出必須由本市地稅局出具證明。請問,外出務工證明到底應由國稅局還是地稅局出具,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1號公告)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按照外出經營活動所應繳納的貨物與勞務稅稅種向相應的縣級以上(含本級)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外出經營活動應繳納增值稅的,向國稅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應繳納營業稅的,向地稅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為兼營行為的,可向國稅機關或地稅機關申請開具,稅務機關不得拒絕。 問:加油站銷售加油卡只開具普通發票的行為是否正確? 答:根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第十二條規定,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以下簡稱“預售單位”)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賬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開具普通發票,如果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后,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某個體磚廠,未建企業賬簿,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其耗電情況,對其進行核定征收。請問,核定征收是否符合稅法規定? 答: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上述磚廠未建賬經營,因此主管國稅機關可以按規定對其進行核定征收稅款。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主管國稅機關可以根據該廠耗用電能情況,對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征收。 問:發票有幾聯,各聯用途是什么? 答: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即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為收執方作為付款的原始憑證,記賬聯由開票方作為記賬的原始憑證。 注:熱點問題解答僅供參考,具體執行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準。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整理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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