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屆黃汲清青年地質科學技術獎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第五屆黃汲清青年地質科學技術獎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號),對第五屆黃汲清青年地質科學技術獎獲獎者所獲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規定,在以后年度評選出的上述獎項獎金收入,一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直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無須報送審批;如果主辦單位和評獎辦法以后年度發生變化的,主辦單位應重新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核確認。 2、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自2011年1月1日起,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上述通知所稱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3、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個人所得稅優惠
建保[2012]91號文件規定,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有以下個人所得稅優惠:(1)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廉租住房的,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準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對個人按《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9部委令第162號)規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貨幣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對于所在單位以廉租住房名義發放的不符合規定的補貼,應征收個人所得稅。(3)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4)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及因拆遷重新購置安置住房,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 4、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個人所得稅優惠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復》(國函[2012]58號)明確,對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規劃產業發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取得的暫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負差額給予的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5、明天小小科學家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天小小科學家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8號),對學生個人參與“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獲得的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對教育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香港周凱旋基金會依照“明天小小科學家”評獎辦法,在以后年度評選出的“明天小小科學家”獎金收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直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無須報送審批;如主辦單位和評獎辦法以后年度發生變化,主辦單位應重新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核確認。 6、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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