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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政府發文開展房產開發稅收檢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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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房地產開發領域稅收征收管理,防止稅收流失,促進行政機關勤政廉政建設,根據重慶市政府要求,近期,重慶市人民政府特發布《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全市房地產開發領域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11]107號)。 此次專項檢查將重點檢查2010年房地產開發領域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征管情況。 此次檢查內容包括: (一)企業會計核算及納稅申報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會計制度嚴格財務核算和按稅收規定依法申報納稅;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賬、掛往來賬、設置賬外賬、直接沖減成本等方式隱瞞轉移收入;是否通過虛開發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虛增成本,逃避納稅義務。(二)稅收征管情況。是否依法征稅,有無不征、少征稅款的問題;是否按規定的預算級次將稅款及時足額入庫,有無積壓、挪用、截留、轉引稅款的問題;對欠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規定催繳、追征;是否違規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減、免、緩稅;是否嚴格執行發票管理制度,有無違規發售發票的問題。(三)稅務稽查情況。對達到立案標準的,是否及時立案查處;是否存在應罰不罰、重責輕罰、以補代罰的問題;是否存在對查處案件執行不力的問題。(四)工作效能情況。是否存在因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行為,造成房地產稅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以權謀私、索賄受賄,造成房地產稅收流失;相關行政機關是否依法協助稅務機關進行稅收征管。 工作步驟為: 自查自糾(2011年5―6月)。全市各級稅務機關和房地產企業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進行全面自查。稅務機關要制訂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既要對本部門稅收征管情況開展自查,又要組織管轄范圍內的房地產企業對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對清理自查出的問題,必須自覺糾正。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加強房地產稅收征管的具體措施。市地稅局、市國稅局于2011年6月30日前分別形成自查自糾總結分析報告報市領導小組。 重點抽查(2011年7―10月)。5個專項督查組通過聽匯報、看資料、查項目、審賬務等方式,對市、區縣兩級稅務部門和房地產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搞形式、走過場,自查自糾不力的,責令“補課”。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按規定對責任單位和人員予以嚴肅處理。5個專項督查組于2011年10月25日前形成檢查報告報市領導小組。 整改落實(2011年11―12月)。對專項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全市各級稅務機關要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措施和時限,及時將稅款征收入庫,做到整改率100%.要鞏固專項檢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產稅收征管長效機制,形成誠信納稅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市領導小組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將專項檢查情況向市政府作專題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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