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黨員革命傳統教育的費用支出,包括租賃會議場地的租金支出、組織黨員到革命根據地參觀、建黨90周年紅歌比賽等費用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可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答:《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第二條黨費使用的規定:……2.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范圍是: (1)培訓黨員; (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 (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等。 《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不得承擔屬于個人的下列支出: (一)娛樂、健身、旅游、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符合規定的黨員革命傳統教育的費用支出,通常應從黨費中列支,黨費列支范圍以外的黨員活動必要和合理支出,會計上可以在“管理費用”科目下設明細項目核算,但個人支出企業不得承擔。 列支在管理費用中的這部分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能否扣除,應根據所在地區稅務機關的口徑處理,以下地方文件僅供參考。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企業黨建活動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07]446號)規定,企業為本單位中國**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的支出,允許在發生年度據實稅前扣除。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通知》(遼地稅發[2010]3號)第四條規定,私營企業黨組織活動經費憑借合法票據及相關手續據實扣除。 |